文|孙玉良
“孝”字,在中华文明中承载着厚重的伦理分量,历史的许多朝代,倡导“以孝治国”,并有24孝传世,至今仍影响深远。中国式的“孝道”是该继续传承还是“与时俱进”?最近看到胡星斗的一篇谈“孝”与“爱”的文章,对我感触很大。他说源于农业时代的传统孝道,暗含着等级、服从与人身依附的历史尘埃。我们或许应当超越那个代表“忠顺”与“不平等”的“孝”字,拥抱更具现代精神的“爱”字,并以墨子“兼爱”或西方博爱精神中的平等理念与完备的社会化保障体系,共同构建新时代的家庭伦理与社会文明。
按胡星斗老师的说法,传统孝道是农耕文明的产物。在“父母在,不远游”的社会里,家庭既是生产单位,也是养老保障的唯一载体。这种“尊尊亲亲”的差序之爱,以血缘亲疏为半径画圆,虽然维系了宗族稳定,却也内含着人格不平等与单向的服从义务。但进入现代社会以来,这种模式的成本与矛盾日益凸显。当“孝”被法律或道德过度绑架,尤其是掺杂了沉重的经济责任时,亲情往往被金钱与义务所异化。现实生活中,因赡养费、财产分配引发的家庭纷争屡见不鲜,甚至导致亲人反目。这并非人心不古,而是将复杂的社会保障问题简化为家庭内部经济责任所导致的必然结果。胡星斗指出,一旦将赡养视为纯粹的经济义务,“孝”就成了矛盾的源头;而如果将关系建立在纯粹的感情与牵挂之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金钱纷争将大大减少。
胡星斗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以墨子提出的“兼爱”或西方的博爱思想取代孔子的“仁爱”,将“差序之爱”与时俱进到“平等之爱”,并辅之于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这个问题。胡星斗称,儒家提倡的“仁爱”是由亲及疏的推己及人,这种爱自然以家庭为核心,导致社会公共关怀相对薄弱。墨子则主张“兼爱”,即“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强调无差等、平等的爱,和西方的博爱精神异曲同工。在当代社会,以“兼爱”或博爱替代仅局限于亲人的“仁爱”,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首先,它确立了人格平等的现代价值观,否定了传统孝道中隐含的人身依附与等级观念。在家庭中,成年子女与父母应是人格独立的个体,双方基于平等互爱互动,而非基于权威与服从。其次,“兼爱”或博爱将爱从血缘圈子中解放出来,引导社会形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风气,但这种风气不再是居高临下的怜悯,而是公民对社会的责任。只有超越狭隘的家族之爱,社会才能告别冷漠,当路遇危难时才会有更多人伸出援手。
在社会制度构建上,胡星斗推崇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认为完善社会化保障是现代文明的制度基石。解决“不孝”问题,仅有理念的转换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制度的支撑。胡星斗强调,完善社会化保障是“超越亲人之爱、创造家庭和谐与社会温情的现代文明之道”。
在发达国家,政府承担起对失能老人的照护责任,子女照料父母甚至能获得政府补贴。这种模式并不是冷漠地剥离亲情,而是将沉重的护理负担从家庭肩头卸下,让亲情回归纯粹的感情交流。子女定期探望父母,在无经济压力的环境下共享天伦,亲情反而更加稳固。我对胡星斗老师的说法非常认可,认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值得借鉴,中国新时代的“孝亲敬老”也应与时俱进。我们不仅要弘扬孝敬美德,更要推动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包括长期护理保险、普惠性养老机构、社区居家照护等。当国家和社会通过税收和公共投入承担起更多的养老责任,“老有所养”的问题被公共保障兜底时,我们这个社会才更“社会主义”。
我认为:用“兼爱+社会保障”的办法解决了部分家庭因经济原因导致的“不孝”难题,我们这个社会将会更和谐。而且如果这样的制度得以实施,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将自然而然地转变为以“敬”和“爱”为主导,扳倒压在年轻人头上的“养老大山”。现在中国的家庭有许多都是独生子女家庭,上面有四位甚至更多的老人(包括祖辈)需要赡养,负担很重是客观事实。按胡星斗的办法,既解放了年轻人,也维护了老人的尊严与人格独立,不失为在这个领域的治理良策。
因此,中国式的孝道需要一场深刻的现代性转化,那个带有封建残余色彩的“孝”字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倡导基于人格平等的亲人之爱,并扩而充之至墨家的兼爱精神到了走上前台的时候了。更为关键的是,未来社会必须通过完善社会化保障,将家庭从单一的养老负担中解放出来。唯有如此,亲情才能摆脱利益的枷锁,社会才能充满温情,中国才能在老龄化浪潮中走出一条既符合现代文明、又充满人文关怀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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