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以下简称检查指导组)赴福建省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龙岩6个地市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共检查点位45个,累计发现问题隐患88项,其中重大隐患1项。
6月15日,检查指导组调取福建省治超信息管理(智慧执法)平台数据发现,厦门市海翔大道干渠中桥往泉州方向治超监测站点当天凌晨1时左右监测到一辆六轴货车,车货总质量达129.14吨,超出49吨限值。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五条第二项“所属货运车辆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检查指导组判定其为重大事故隐患。
经查,涉事车辆(闽AS7819重型半挂牵引车)隶属于福州耀兴运输有限公司,当日从漳州市漳浦县古雷镇工地运载工程机械吊车,计划前往福州市长乐区某地铁建设工地,现已被泉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查获,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这一事件表明相关企业货物装载查验环节管理松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指导组专家表示,涉事企业部分驾驶员采取夜间强光照射等手段遮挡车辆号牌、逃避监管,暴露了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安全管理意识薄弱等深层次问题。
检查指导组专家建议,属地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超限监测数据分析应用,进一步压实货运源头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治超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打通交通、公安等部门数据壁垒,推动实现“违法线索自动推送—联合布控—协同处置”的闭环管理;强化“百吨王”入刑等超载超限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增强从业人员风险防控意识与隐患辨别能力。
在公路运营、水上交通安全领域,检查指导组还发现个别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存在缺陷,一些基层管理部门隐患排查尚有盲点。比如,泉州市泉港区惠屿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惠屿号”渡船未按规定配备泡沫灭火器;龙岩市新罗区美丽溪小桥存在贯穿裂缝,但未纳入管理、未进行排查。
检查指导组专家建议,应完善隐患排查整治评价和保障体系,客观评判排查整治困难和实际成效,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压力有效传导,压实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一方面,要加大汛期巡查工作资源投入,加强支撑保障;另一方面,应积极推广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无人机等新型技术设备,利用科技手段支撑研判设施设备运行状态,逐步构建“人工智能巡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立体化巡查体系,积极破解基层单位人员紧张、能力不足、人工巡查效率低与汛期巡查频次要求高、工作量大的矛盾。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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