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经营,水电气费是实打实的刚性成本。本该按政府定价收取的商业用水,一旦被物业私自加价,商户的经营负担便会无端加重。近日,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物业服务领域价格乱象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对辖区两家物业公司水费价格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督促企业向底商商户全额退还多收水费共计78075元,以硬核执法为市场主体减负护航。
为持续规范辖区物业服务收费秩序,优化区域营商环境,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近期部署开展物业服务领域价格专项执法行动,将商业用水代收收费列为重点检查事项。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收费台账、比对用水计量数据、调取商户缴费凭证、询问相关负责人等方式,对辖区多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排查。检查中发现,辖区两家物业公司向底商商户代收水费时,统一按照12元/吨的标准执行,该标准明显高于北京市非居民用水政府定价9元/吨,涉嫌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发现违法线索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两家企业正式立案调查,全面固定收费明细、水表抄表记录、商户缴费流水等证据材料,逐一核实用水商户数量、违规收费时段、实际执行标准等关键信息。经严谨核算、逐项比对,最终认定两家企业违规多收价款总额为7807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责令两家企业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后续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非居民用水政府定价标准收取水费;限期将违规多收取的78075元水费全额退还至对应底商商户。为确保退款真正落到商户手中,执法人员全程跟进整改进度,逐一核对退款凭证与商户收款记录,杜绝虚假退款、部分退款,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与经营主体,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产品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加价收费;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相关费用,应当严格按照政府定价标准和实际用量计收,不得在本金之外加收手续费、服务费等额外费用,也不得通过虚增损耗分摊等方式变相抬高收费标准。同时,企业需落实明码标价义务,在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与计费方式,主动接受商户和群众监督。
下一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紧盯水电气暖、物业服务、停车收费等民生关切与市场主体重点关注领域,常态化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保持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价外加价、强制收费、不明码标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我局也将进一步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快接、快查、快处,全力维护公平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为辖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保驾护航
来源:门头沟市场监管 封面:AI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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