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总这两天不理我。
虽然不理我,但是照样吃我做的饭,晚上还要跟我睡在一张床上。
我觉得这个人的行事作风都不能理解。
将心比心,要是我生他的气,我早就跑开了。就算我自己没房子,哪怕去住酒店也不跟他住一起。
但是人跟人不一样,虽然他连看都不愿意看我一眼,哦,就算是不小心看到我了,也是白愣我一眼,就把眼睛看向了别处。
这几天因为我家猫跑了的事儿,我就没去招待所住。我不去,他就也不去。尽管半拉眼珠子看不上我,他还是要跟我在一起。
他跟我在一起,我就得哄着他,虽然我也不知道哪儿得罪他了。
说这话,友友们可能觉得我矫情。但我真不知道我错哪儿了。
我不应该对猫这么上心?猫丢了,就因为他是一只猫,我就应该无动于衷?不应该在夜里给巴总打电话?
我觉得我没错。
巴总跟我虽然没领证,但是住在一起,他脑袋上顶着我男人的头衔。既然是我男人,他就应该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给我反馈。
无论我的需求是为了一个人,还是为了一只猫。因为这只猫在我心里的地位并不比人低。
巴总能提前从华市赶回来,说明他还是在意我的,这也是我对他满意的地方。
所以,尽管他打了我,不用正眼看我,也不跟我说话(就算说话也没有好声气儿),我还是在一个劲儿地讨好他,哄着他。
今早上就是这样儿的。
还没起床的时候,我看他已经醒了,正半靠着床头抽烟,看手机。
我就贱兮兮地爬过去抱住他的下半身,把脸贴在他大腿上,问他:“头儿,早上想吃什么?”
他就假装耳朵聋了,不回应我,身体也一动不动。
我就又说:“哎呀,别生气了,都是我的错行了吧?我不应该夜里给你打电话,惊扰你的美梦。”
两条腿跟痉 挛地似的动了一下,依旧没说话。
我假心假意地说:“我也不想打扰你来的,那不是因为大橘丢了吗?大橘是你的猫,我才把他看得特别重要。要是小不点儿丢了,我肯定不会这么着急。”
巴总的两条腿又痉 挛了一下,虽然还是没说话,不过已经把手机给放下了。
我继续努力,“华市的房子弄得怎么样了?要是还没弄好,这次就我去弄,我将功补过。你在家里歇着,然后你每天夜里给我打电话,让我睡不好。行不行?”
本来哄的快差不多了,也不知道这句话哪儿说错了,又把他给惹到了,两条腿一使劲儿,就把我从他身上给踢开了。
他下床就去201号跑步了。
我去!
以前也没觉得他是这么难哄的人呐!以往只要我趴在他身上,跟他低声下气地说两句好话,马上就能把他给哄好了。
怎么这才两天没见,脾气还见长了?
越想越不对劲儿,感觉他也不是这么小肚鸡肠的人啊!就因为我夜里给他打电话,把他给吵醒了这么点儿小事儿,他就这么跟我没完没了的?
不可能,肯定在华市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儿。
我就起来给他做早饭,一边做饭,一边给男老马发信息,问他在华市的事情。
我:老马,你们在华市是不是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儿了?
男老马很快给我回过来:没有。
我:不可能,你爷不对劲儿。
男老马:怎么个不对劲儿?
我:他看我不顺眼。
男老马:哦,这个很正常。
我:这还正常?
男老马:正常,你俩在一起时间太长了,对你没兴趣了呗。
我:少废话,快说,是不是在华市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儿?
男老马:奶,不带您这样儿的。怎么总是把原因归结到别处,不从自身找原因呢?
我:我怎么了?我哪儿做的不好了?
这次,男老马发过来一段60秒的长语音:奶,不是我说你,你都这么大岁数了,怎么还不懂男人?在男人眼里,女人做得好不好根本不重要,懂不懂事儿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好看。当然了,你底子不错。可毕竟岁数不饶人,是吧!你整天在家闲呆着,也不知道收拾收拾自己,蓬头垢面,邋里邋遢的,一点儿也不注意自己的形象。还有就是,奶,我说这话你可别不爱听啊,我是为了你好,你看你这两年胖的,啧啧,是个男人看了都不能跟你有好声气儿。
我去!
我一生气就直接把他给拉黑了。
明知道男老马说的不对,可还是受了他这些话的影响。给巴总做好了饭,也不想再看他的冷脸,就从家里出来了。
去我爸妈那儿看了看,没什么事儿,待了一会儿就又出来了。
没处去,在大院里转了一圈儿,跟小公园里人聊了几句家常,就又去柳眉那儿看了看。在她那儿逗了逗小星星,跟柳眉说了会儿句话,就中午了。
又回家去准备给巴总做饭。
结果巴总不在家,我猜着应该是去招待所看他妈了。
闲的没事儿,就给在华市的女老马发了条信息:我们头儿在华市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儿?
过了得有二十分钟,她才给我回过来:那敏精神不太好。
我:她不是一直都不太好吗?
女老马:思思她爸在这儿的时候就还行。
我:~
哦,明白了。我说这怎么回来就跟我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这是对他的初恋又起了同情心了。
挺好,该来的总归要来,该走的也终归会走。我只是他们之间的一个插曲,快到曲终人散的时候了。
中午巴总没有回来,我也就没有做饭。打开招待所的摄像头看了看,巴总果然坐在餐厅里,由佟乐乐伺候着在喝一碗汤。
忽然就很厌烦,伸手就把摄像头给关了。
没意思,真没意思,自从认识他,就没有摆脱过这种纠缠。再过两天我就满59岁了,虚岁就60了,难道还要没完没了地过这种日子吗?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啊!
又从家里出来,抬头看我家门口的那棵香椿树。
这棵香椿树也是让人醉了,没心没肺的还一直活着。开春那会儿,我弟把它的枝枝叉叉都给砍了,怕它再长,后来又把主干给剧了。
这才是盛夏,只过了一季,这棵树居然又郁郁葱葱地绿了整个树冠,茂密地连阳光都透不进去。
真的很佩服它,我觉得它这种精神跟我有点儿类似,经历了大半生风雨,一直替他没有消停过,除了苦难,就是磨难,好日子几乎没有过过,但还是这么对红尘恋恋难舍。
晚上,巴总才回来。
他还是冷着个脸,眼睛都不看我一眼。
这一次,我也没有上赶着去巴结他,自己趴在床上玩儿手机。
我俩自己玩儿自己的,没人说话,屋子里就显得格外安静。
过了大约有半个小时的时间,他说话了,“你怎么回事儿?怎么还不去做饭?”
我说:“你怎么不在招待所吃了再回来?”
巴总:“废话!我要你是干嘛的?做饭去。”
我说:“这话说的,你可以不要我呀!我又没哭着喊着让你非要我不可!我提醒你一句,你现在是自由的,只要你不来我这里,咱俩就什么关系都没有。”
好,这句话就把他给惹毛了,朝着我走过来,看他的架势好像又要来打我似的。
这种时候我是不怕他的,我有时候是软硬不吃的。
巴总走到我跟前,叉着腰问我:“我干嘛不来?这是我家。”
我又提醒他,“不是,这是我家,包括201,都是我家。”
他就有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
我这才从床上坐起来,看着他说:“你要是不想跟我过了,你就直说,犯不上跟我没茬找茬。这两套房子是我的,我不会再给你了。华市的股份我可以还给你,你想去找谁就找谁。”
巴总:“你想让我去找谁?”
我说:“随便你,去华市献爱心也行,去招待所喝汤也行。”
巴总声音阴恻恻地说:“你敢监视我?”
我坦然地承认了。
我说:“监视了,我总得知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个态度吧?”
巴总:“你现在知道了?”
我说:“知道了,全都知道了。”
巴总:“那你给我说说,你都知道什么了?”
我说:“你这次去华市,碰到了那敏,看到她的精神状态不好,忍不住心里起了怜惜之心,想起了你们年轻时候在一起的恩爱时光。”
“你虽然怨恨她给你戴了绿帽子,但是又忍不住自责,觉得自己那时候也有错,不该只顾着发展自己的事业,忽视了对她的关心和照顾,尤其当时她还正怀孕。”
“就在这种纠结的情绪中,我打扰了你回忆往昔,让你回来帮我找猫。你人虽然回来了,但是心并没有回来,心还留在华市。你现在想回华市去,但是又怕回去后陷进那敏的感情漩涡里。”
“陷进去,你觉得不值,因为你不能原谅那敏对你的背叛。不回去,心里又放不下正在痛苦中挣扎的前妻。”
“所以,你回来才会对我是这个态度,你是在迁怒我。”
巴总对我打量了又打量,忽然就嘴角就往上翘了翘,一点儿威慑力都没有的说了一句:“胡扯。”
这就等于是变相的承认了。
想起张爱玲写的一篇文章里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所以,男人无论娶了谁,都会有遗憾。
就像男老马跟我说的那样儿,巴总跟我一起过日子时间太长了,已经唤不起他心里的激情了。我就是那只红玫瑰,现在已经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而那敏是他曾经的白玫瑰,虽然也曾经变成过衣服上的饭粒子,但是离开的时间长了,饭粒子也有可能再次变成他心底的白月光。
半分雨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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