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河北唐山亨坤新能源磷酸铁锂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引发的劳务欠薪纠纷,历经数年仍未平息。
近日,贵州融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迁西分公司(下称“融会迁西公司”)向新黄河反映,他们按合同约定向分包方迁西县广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顺公司”)超额支付了劳务费,对方却以欠薪为由组织工人前往迁西县人社部门投诉讨薪,最终法院强制执行划扣其账户资金701万元,用于清偿农民工工资。
然而,融会迁西公司发现,广顺公司向人社局提报的农民工薪资数据中,涉嫌大量身份信息错误、名单造假、考勤混乱等问题,并已就“涉嫌欺诈”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质疑人社部门在刑事报案尚未形成明确结论前,即启动行政处理与强制执行程序,而且未核查工资表数据真实情况,工作存在瑕疵。
针对融会迁西公司的指控,广顺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提交的农民工工资表中确实存在部分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信息错误,系因当时部分工人年龄较大、不在本地、无身份证或使用孩子房贷账户等原因所致,部分工资以现金方式发放,并不存在造假行为。关于是否已对广顺公司提交的工资表数据、款项真实性进行核查的问题,迁西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仅对提交材料进行汇总,核查责任应由被投诉人承担。”
目前,双方对数据真实性、程序合法性各执一词,相关争议仍在发酵。
图为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包指控总包欠薪,双方各执一词
据融会迁西公司劳资负责人王某介绍,2021年6月,广顺公司进场承接唐山亨坤新能源磷酸铁锂项目土建施工劳务分包,双方先后签订多份劳务分包合同及多份补充协议,合同审计总金额约2200万元。2022年10月,广顺公司在项目未完工时撤场,其给出的理由是总包方未支付工程款导致无力发放工资。但王某反驳称,融会迁西公司自项目施工以来始终按节点支付劳务费,最后一笔款项支付于2022年8月,剔除三方协议约定金额后,实际已支付2300余万元,较合同约定超额120余万元。“合同明确约定,劳务费已包含工人工资,薪资发放由广顺公司自行负责,且每份合同都附有工资支付承诺书。”
但广顺公司并不认同上述说法。据广顺公司相关负责人陈某介绍,工程于2022年底完工,但融会迁西公司未出具任何双方认可的结算单,也未进行过一次正式结算。2022年5月前,工人工资由融会迁西公司发放,此后半年多,对方均未支付工人工资及全部工程款,其多次催促结算无果后遂向法院起诉,但首次起诉被驳回。陈某还称,含辅材及设备租赁的扩大劳务工程价值4000万元,截至目前,融会迁西公司尚拖欠其工程款、架体租赁费、吊车及材料费共计1049万元。
工资表有多处错误,总包以涉嫌欺诈报案
双方矛盾升级后,广顺公司组织工人前往迁西县人社部门投诉讨薪,并提交了工资表等相关材料。融会迁西公司自查及第三方审计均发现,广顺公司向迁西县人社部门提交的讨薪材料存在明显混乱痕迹:部分工人日薪、出勤天数与实际不符,考勤表缺失真实身份信息,大量人员存在姓名与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不匹配,联系电话为空号等问题;更有40余人未出现在项目实名签到记录中,质疑并非实际施工人员,而该项目真实进场工人约为400人。
工人明细显示,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同,身份证和银行卡相同 受访者供图
融会迁西公司劳资负责人王某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从法院获取的、由广顺公司提交给迁西县人社局的工资表,该表仅标明了姓名、电话、身份证以及所欠工资金额,并无详细的岗位、工时等信息。同时,该表中存在类似于“王保来”和“王宝来”等姓名及联系方式不同、但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完全相同的情况,只是两人对应的应付工资款项却不相同。此外,该工资表中还存在部分人员身份证号码缺位、多位数以及明显格式错误;银行卡号缺位、多位数;手机号码错误、多人共用同一手机号码等情况。
2023年5月29日,融会迁西公司以广顺公司涉嫌欺诈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了签到表、工资对比表、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据,多次配合公安机关制作笔录。
该项目业主方唐山亨坤新能源相关负责人付某向新黄河记者介绍,因广顺公司在未完工的情况下提前撤场,导致项目进度被拖延。据其讲述,此前融会迁西公司以广顺公司涉嫌诈骗名义报案后,经了解,当地警方在调查中曾向工资表中的30余名工人进行核实、抽检,证实广顺公司确实存在虚构工人姓名、身份证号、工资数目等行为。付某称,其间广顺公司通过组织工人上访,后当地政府进行调解,该案时隔近两年后被撤案。2026年1月,办案机关电话通知融会迁西公司“无犯罪事实、不符合诈骗罪立案标准”,决定撤案并要求其签字领取不予受理通知书。
未核查工资表数据,人社部门被质疑
事实上,早在2023年5月,即融会迁西公司报案同月,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对广顺公司投诉一事依法立案调查。2023年7月,在融会迁西公司报案两个月后,迁西县人社局便向融会迁西公司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其未按月足额代发农民工工资,要求7日内支付拖欠的409名农民工工资共计701余万元,逾期将申请强制执行。融会迁西公司多次提出异议,说明广顺公司薪资数据造假且已报案,但未被采纳。
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处理决定书 受访者供图
2024年2月,迁西县人社局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并从融会迁西公司账户划扣701万元。王某质疑,迁西县人社局未等待刑事案件最终结论、未核查对方提供的薪资数据真实性而直接向法院提交材料,其履职程序存在瑕疵。
针对广顺公司提交工资表混乱问题,迁西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回应新黄河记者称,他们仅对提交材料进行汇总,核查责任应由被投诉人承担。
而针对融会迁西公司指控其工资表涉嫌造假问题,广顺公司相关负责人陈某回应称,提交的工资表中确实存在部分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信息错误,系因当时部分工人年龄较大、不在本地、无身份证或使用孩子房贷账户等原因所致,部分工资以现金方式发放,并不存在造假行为,相关情况均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核实。根据其提供的一份盖有广顺公司公章的情况说明显示,48人因上述各类原因被拖欠的147252元工资无法编制工资表,经协商决定由田某利等13人代领,因此导致该13人本人出勤天数与日工资标准乘积和拖欠工资数额不一致。此外,由于管理人员疏忽,导致赵某琴等4人工资表部分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铮表示,我国法律对农民工群体设有特殊保护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建立了严格的工资支付保障体系,立法本意是解决欠薪链条长、责任主体不清问题,通过总包方先行清偿责任,为农民工提供保障,使其快速获得劳动报酬,本案即体现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刘铮说,该制度实施中需平衡各方权益、防范滥用:分包方可能会利用政策,将商业合同纠纷或虚构债务包装成农民工工资欠款,借行政强制力向总包方转嫁风险、谋取不当利益。这要求行政机关履职时严格审查核实、主动调查事实,平衡农民工权益保护与企业合法权益保障,避免特殊保护制度被扭曲滥用,损害公平正义与营商环境。
来源:赵桂凯/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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