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百日攻坚行动”部署
雅安公安交管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已开展多日
还不知道具体查哪些违法的伙伴
快跟蜀黍进入整治现场看看吧~
无论出于什么理由
只要酒后启动车,挪动了车辆
那么蜀黍手中的酒精检测仪
将会很遗憾告诉您:您酒驾啦!
01
王某
违法地点:雨城区雅州大道
车牌号:川TY***3
吹气值:78mg/100mL
02
王某某
违法地点:雨城区城后路
车牌号:川A****25
吹气值:66mg/100ml
03
李某
违法地点:汉源县康宁路
车牌号:川TH***5
吹气值:67mg/100ml
04
李某某
违法地点:汉源县文化路
车牌号:川T****7
吹气值:34mg/100ml
05
韩某
违法地点:雨城区绿岛路
车牌号:川T*****2
吹气值:77mg/100ml
交警蜀黍查酒驾
天天查,夜夜查,处处查
奉劝所有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
酒驾的代价,远比你想象中沉重
自己先“掂量”清楚,再做决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驾驾驶机动车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运营车辆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造成交通事故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强化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近期,雅安交管宣传小分队前移宣传阵地,主动走进辖区餐饮店、酒吧等娱乐消费场所,逐店分发宣传资料、逐处张贴警示海报,面对面提醒、点对点覆盖,提醒大家要时刻绷紧安全弦,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克服侥幸心理,筑牢“酒后禁驾”安全防线。
拒绝酒驾
“百日攻坚行动”仍在进行中
请大家从自身做起,拒绝交通违法行为
让我们一起维护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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