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贵州毕节市赫章县朱明镇的村民给人民日报客户端“曝光台”来信,反映该县由财政拨款建设的百余套公租房,建成8年,仍然闲置的问题。

对此,人民日报记者前往赫章县进行了实地调查与了解,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2018年10月,汉唐俊儒公司建设完成了3栋共208套公租房,房屋主体建设已完成,水电俱通,小区配套设施基本完备。这些房屋,按照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的说法,住建局在中央拨付的公租房专项资金中支付了400万元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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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这些房屋,是用财政拨款建成的。虽然还差100多万元尾款,但大头已经到位,这些房产谅应当算是国有资产。

那么,为什么闲置8年仍然没有有效使用呢?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导致这些房产不能有效使用的主要原因,是扯皮。

先来看住建部门的态度。赫章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屋既已建好,住建部门的主管工作就已经完成,具体租给谁、如何管理都应由乡镇负责。

这是住建局的态度,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可以撤了。至于后面的工作,他们不会再管,也不想管。

那么,住建局把后面的工作交给谁呢?住建局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份《协议书》,2024年6月起,这项工作就交给县农业农村局。为什么交给农业农村局,就在于原移民安置局已撤销,职能转到农业农村局了。

农业农村局是如何处理此事的呢?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与朱明镇同时移交闲置公租房的其他3个乡镇,闲置房屋基本都已经盘活,朱明镇的房屋之所以入住率低,主要是因为开发商和朱明镇之间存在未解决的债务纠纷。

农业农村局也把态度亮了出来,把房屋闲置的责任推到了开发商和乡镇身上。如果不是因为有债务纠纷,房屋可能早就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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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乡镇也不会“束手就擒”,为房屋闲置背锅。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房屋至今未验收,乡镇也始终没拿到这批房子的使用权,哪敢往外租?

乡镇也是没有责任的吧?责任在县级层面,在房产使用权都没有的情况下,怎么可以入住呢?否则,会引发更大矛盾的。

接下来,乡镇很快地把自己从责任泥潭捞了出来,开发商没有缴足土地出让金,因此,没有能够把土地证办下来。

那么,开发商为何又不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呢?原来,开发商也有自己的苦楚。480万元土地出让金是按照建设8栋公租房计算的。现在只建了3栋公租房,另外5栋不再建了,那就应该按照实际情况来算这笔出让金。”

开发商也是没有任何责任,那责任在谁呢?需要政府和财政部门出来回应,那就是为什么不依据实际情况征收土地出让金呢?

住建、农业农村、乡镇、开发商、财政、政府,都是责任者,又都没有责任。于是,208套面积只有35平方米的住房,也被当地政府有关方面改变成每套面积70平方米、有独立厨卫的标准房屋。原来的208套房屋,也缩减为104套。

而且,这批公租房地理位置优越,距离镇政府和最近的小学仅500米左右,如果能将这些住宅完整出租,足以满足许多家庭的居住需求。

可是,事实就是这么残酷,赫章县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开发商之间的扯皮,就这样硬生生地将百余套财政拨款建成的房产,整整闲置了8年,且至今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法。这此扯皮,该是多么的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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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禁要问,财政拨款建成的公租房,闲置8年没有出租,到底是谁的责任呢?该不该有人为此担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