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参议院弹劾法庭发言人雷吉·通戈尔透露,主持弹劾审判的参议长弗朗西斯·埃斯库德罗早在7月6日弹劾案正式开审前,就已完成大部分关于调取副总统莎拉·杜特尔特银行及税务资料传票的裁决内容,只是因检辩双方提出新程序要求,才延后正式宣布。
不过,他指出,由于检方代表、众议员切尔·迪奥克诺当天提出已重新提交新的传票申请,因此主持法官决定暂缓公布裁决。
通戈尔表示:“基本上,主持法官裁决的大部分内容,其实早在7月6日之前就已经准备完成。”
他进一步透露,埃斯库德罗还于7月15日与参议员法官举行闭门会议,就裁决内容征询意见。部分参议员希望有更多时间研究,因此决定利用周末继续审阅,直至7月20日才正式对外宣布最终决定。
根据参议院弹劾法庭当天作出的裁决,法庭批准众议院检方申请,向银行、反洗钱委员会(AMLC)及菲律宾国内税务局(BIR)发出传票,要求调取莎拉及丈夫马纳塞斯·“曼斯”·卡皮奥的相关银行、反洗钱及税务资料,作为调查其涉嫌“来源不明财富”指控的重要证据。
通戈尔表示,法庭将在当天签发相关传票,并预计于7月21日送交有关机构执行。
针对外界关注的税务资料问题,他再次强调,国内税务局局长查利托·马丁·门多萨仍须依法于7月30日回应法庭传票,但税务资料是否能够真正提交,仍必须符合菲律宾《国家税收法》规定。
他说,如今税务局局长已取得参议院弹劾法庭发出的正式传票,可据此向总统小费迪南德·马科斯申请授权,以履行法律规定,同时体现行政部门对参议院这一平等宪法机关的尊重。
不过,通戈尔也强调,正如埃斯库德罗在裁决中说明,发出传票只是第一步。如果没有取得法律要求的总统授权或其他法定条件,参议院弹劾法庭将不会接收任何由国内税务局提交的税务纪录。
根据菲律宾1997年《国家税收法》第71条,纳税人资料原则上属于保密信息,只有在总统下令、总统批准回应外国税务机关请求,或纳税人主动放弃保密权等法定情况下,才可依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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