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

南安市民政局发布批复

同意注销南安市溪美海霞幼儿园、

南安市洪濑大树幼儿园

↓ ↓ ↓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注销南安市溪美海霞幼儿园的批复

南安市溪美海霞幼儿园: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5835811151204号,法定代表人为方潇涵)关于要求注销申请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核,注销登记所需材料齐全,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依法准予注销登记。

特此批复。

南安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7日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注销南安市洪濑大树幼儿园的批复

南安市洪濑大树幼儿园: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583MJY519209Q号,法定代表人为肖玉蓉)关于要求注销申请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核,注销登记所需材料齐全,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依法准予注销登记。

特此批复。

南安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日

来源: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吴雪娇

一审:尤逸群 | 二审:唐莉洪 | 三审:林培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点亮

转发分享更多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