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一小区里,有住户连续近半小时从高空抛下瓷砖、花瓶等硬物,因事发地紧邻人流量较大的医院,引发群众恐慌。
7月21日,辖区警方、街道及小区物业作出回应,确认涉事女子系因考试失利导致情绪失控,突发精神类疾病。万幸该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该女子已被送医治疗。
视频拍摄者莫女士(化名)回忆,事情发生在20日下午6点,她途经该小区时,目睹楼上一住户正从两个不同的窗口往下丢掷瓷砖、花瓶等物品。
她告诉记者,住户抛下的硬物甚至砸到了靠近医院的路边,一度造成现场交通拥堵。莫女士表示,她在原地停留观察了近10分钟,听其他居民议论,整个抛物过程已经持续了近半个小时。
针对该事件,涉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此次高空抛物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据物业介绍,涉事人员是一名二十出头的年轻女性,系一名大四护理专业学生,目前正在小区隔壁某医院实习。事发当天,家中无其他在场人员,该女生疑似因考试失利精神受到刺激,情绪彻底失控,通过出租屋内唯一没有加装防盗窗的厨房窗口向外抛掷物品。
为何抛物持续半小时没人阻止?物业人员解释称,接到反映后已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楼下通行道路拉起围挡并疏散路面行人,避免人流靠近坠物区域;同时,物业工作人员上楼排查事发房屋位置,由于需要逐层逐户敲门核对,且有些居民家中无人应答,耗费了一定时间。该物业工作人员透露,进门时,该女子正准备将楼梯相关构件抛下楼。
据悉,涉事房屋房东在事发后已迅速赶到现场更换了门锁密码。小区物业及社区街道有关人员表示,将高度重视此事,会联合相关部门对涉事租客的家属开展法律法规宣讲,重申高空抛物的安全危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新设高空抛物罪,“高空抛物”正式入刑。
高空抛物造成损害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找不到抛物人如何定责?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对高空抛物的责任承担问题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高空抛坠物致害责任主体及责任划分。该司法解释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
高空抛物罪是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外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高空抛物或者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生活中有些高空抛物或者坠物造成的侵害案件,最终没有找到真正的侵权人,那这种情况下应该谁来承担责任呢?
司法解释明确,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具体侵权人是第一责任主体,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顺位在后的补充责任。
明确找不到具体抛物人时 物业和可能侵权人的责任顺位
实践中,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后,找不到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也不少见,这时为了保证受害人得到救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二者之间如何划分责任、谁先承担责任呢?此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此次司法解释也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规定:无法确定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的具体侵权人的,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先行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被侵权人其余部分的损害,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适当补偿。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将来确定的具体侵权人追偿。
据介绍:前提是已经在穷尽各种调查手段,找不到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才让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来承担补偿责任,这是一个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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