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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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致公党党员王光春参与监督航拍取证。周杨 摄
山里的伐木人认购碳票修复生态;煤矸石从污染废料变成了生产原料;泥河湿地的鸟儿们重新归来……这些转变背后,源自于我省检察机关掀起的一场“绿色风暴”。2025年初,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八个字的分量,在随后的日子里被一笔一画写进了江淮大地的山山水水。春风所至,唤醒了全域绿色发展的勃勃生机。
一年间,2635条线索被摸排,2436件案件立案,1335份检察建议发出,374件诉讼提起,12件案例入选全国性典型案例……数字背后是一个个重获新生的河湖、一片片恢复生机的湿地、一桩桩被追究到底的生态损害赔偿。
降碳
“碳”有了可触摸的温度
降碳,是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命题之一。在我省,检察机关的探索,让“碳”有了可触摸的温度。
在宁国市霞西镇,王某某、黄某某因某项目作业,越线砍伐113株树,其中部分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天然榧树。经鉴定,生态损害价值26430.37元。
按传统做法,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后,往往需要通过“补植复绿”来弥补生态损失,但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换了一个思路——在征得两人同意的情况下,让他们以认购省级林业碳票293.6吨的方式履行替代性修复责任。
碳票把林木的固碳释氧功能量化成可交易的产品,一吨碳票大致对应一亩山林一年的碳汇量。从“补植复绿”到“认购碳票”,改变的不只是修复手段,而是让市场机制成为生态修复的新路径。
这是全省首例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中以认购省级林业碳票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案件。借此契机,宁国市检察院、法院、林业部门在胡乐林场建立了“双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集生态修复、法治教育、碳汇科普于一体。
在祁门县,康某某非法占用66.5亩林地修筑运材道,如果补植复绿,新苗会挤占运材空间,影响其他合法采伐的林木外运。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同样提出认购碳票,94061元赔偿金转化为990吨碳减排量,法院判决支持。
在宁国,碳票是“从0到1”的破冰;在祁门,碳票是“最优解”的证明。面对不同的困境,碳票模式展现出灵活的适用性。省检察院与省林业局就此达成共识,认购林业碳票替代性修复有了制度保障。当“绿水青山”有了可交易的碳汇价格,生态保护也多了一条价值变现的路径。
减污
让天更蓝、水更清
我省产业版图南北迥异。皖北,煤电、建材撑起经济命脉,也带来了煤矸石堆积、水体污染的“老大难”;皖南,长江、新安江蜿蜒而过,黄山、大别山绿意绵延,生态保护是重中之重。省检察院部署明确:不搞“一刀切”,各地对准自己的“病灶”下刀。
在皖北蒙城,某煤矿的工业废水曾沿着厂区南侧沟渠渗入周边河流,水体发黑,沟底淤满煤泥;40多万吨煤矸石露天堆放,扬尘蔽日。这里距离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不过两三公里。
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快速立案,检察长带队办案。很快,一份检察建议发至负有监管责任的行政机关。煤矿投入300多万元,清淤河道5500米,40多万吨煤矸石清运一空,新建成煤矸石储存大棚。检察机关多次“回头看”,问题均未再反弹。
在看不见的战场上,检察监督同样精准。长丰县一家机动车检测公司用OBD屏蔽器篡改尾气数据,炮制1084份虚假检测报告。依托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的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专项监督行动,该县检察院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画像”,造假公司被取消检测资格、罚款30.4万元。
点上的污染要治,面上的流域也要管。引江济淮输水干线惠及5000多万人口,但沿线违法排污、围圩养殖、垃圾堆放等问题一度交织。省检察院以事立案,12市44县、区检察院同步办案,一年间推动整治排污口91个、铺设管网7500米,清运垃圾1200多吨。
从生产企业到检测机构,从大江大河到街头巷尾,检察监督的视角延伸到了绿色转型中容易被忽视的每一个角落。
扩绿
用法治守护生态家底
绿色,是最动人的底色。长江、淮河、新安江、巢湖……一道道水系如血脉般滋养着这片土地。但“扩绿”二字,从来不只是种树那么简单。守住生态家底,需要最硬的拳头。
在淮南市潘集区泥河省级湿地公园,4个光伏项目违规侵占湿地近3400亩,148户居民围网养殖侵占湿地7200余亩,违章搭建、垃圾倾倒让水质发黑,这块城市“绿肺”被压得喘不过气,虽经环保督察点名,问题却像顽疾,久治不愈。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回复“已整改”,但检察官现场勘查发现:光伏板还在,围网还在,违建还在。听证会上,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一致认为没有履职到位。
此后,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分两次把相关行政机关告上法庭。庭审的“冲击波”迅速传导到整改一线,拆违建、清垃圾、拆围网,水体主要污染物指标大幅下降。案结事未了,检察院推动区政府出台湿地长效管理制度,设立管理办公室,常态化巡查。
这块曾被“遗忘”的湿地,从此有了“管家”。生态修复不是一阵风,吹过就散;法治的力量,把制度的篱笆扎进土壤深处。
池州杏花村湿地是213种鸟类的栖息地,其中就包括珍稀的东方白鹳。检察机关发现,秋浦河航道整治工程占用654亩湿地被要求整改,但原定的修复方案里,巡护通道、观鸟塔、摄影廊道恰恰会惊扰越冬候鸟。贵池区人民检察院请来鸟类保护专家重新论证。观鸟塔暂缓,巡护通道取消,水位调控设施完善……方案在一遍遍论证中不断优化。
修复不仅要“有”,更要“科学”。生态保护从来不是一道简单的加减法,它需要法治的刚性与专业的柔性相互成就。
增长
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绿色低碳发展,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实现更高质量的增长。检察机关的监督,既“治污”也“促转”。
在蒙城县煤矿案中,煤泥清淤,煤矸石清运,但更深远的变化发生在整改之后:在蒙城县政府支持下,通过招商引资新建了一家大型新型环保建材公司。以前40多万吨煤矸石是“废料”,堆在厂区里占地方还污染环境,现在变成了生产原料。检察机关还协同环保部门与重点排污企业建立了定点帮扶指导制度,定期进企业宣讲环保法律知识。一家曾被通报的“问题企业”,转身成了绿色发展的践行者。
污染治理是减法,循环利用是加法,一减一加之间,绿色增长有了最实在的注脚。
在长江安徽段水域,李某某等44人组成非法采矿团伙曾疯狂盗采江砂6年,366万吨江砂被挖走。“采、运、驳、销”全链条运作,反侦查意识极强,大量客观证据在案发后灭失。南陵县人民检察院以民事证据标准引导刑事侦查,从外围辅助人员入手层层突破,盗采数量从初查时的13万吨查实到366万吨,涉案价值从700万元增至1.5亿元。检察机关分四批对4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惩罚性赔偿金1565万元,法院全部支持。
这个案子的意义,远不止于“抓了人、罚了款”。非法采砂成本极低,守法合规的砂石企业反而竞争不过“黑砂”。检察公益诉讼让违法者付出真正的代价,让守法的企业有了公平竞争的空间,恰恰证明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最硬的绿色屏障。
碳有价了,水变清了,湿地绿了,市场环境更公平了,发展的道路越走越宽。但我省检察机关的脚步并未停下,今年春天,一份新的两年规划再次展开——从能源到工业,从交通到城乡建设,从农业农村到自然生态,新的专项监督活动每一步都踩在了绿色发展的节拍上。风从江淮两岸吹过,江淮大地上的绿色故事,又翻开了新的一页。
(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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