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和县监察委员会对和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原副站长(主持工作)卢庆生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卢庆生丧失理想信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施工矛盾调处、质量监督和验收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卢庆生严重违反廉洁要求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和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和县纪委监委)

来源| 诗城青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