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向一名实名举报人发放了1000元奖金,标志着全市首笔“扫黄打非”群众举报奖励正式兑现。此举不仅健全了群防群治工作体系,更标志着西宁市“有奖举报、社会监督、共治共享”的文化治理新格局已落地见效。
近年来,西宁市将“扫黄打非”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与平安建设,推动工作从专项整治向常态治理、部门主导向全民共治、线下管控向全域智治转变。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文化场所1000余家次,依法查处“扫黄打非”案件4起,收缴非法出版物2000余册,有效规范了出版物全链条经营秩序。
在强化执法监管的同时,西宁市制定印发《“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正向激励机制激发群众监督热情。该办法明确了六大类核心举报受理范围,涵盖淫秽色情、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经营等违法行为,实现线上线下监督全覆盖。同时,建立“县区属地初审、市级统筹终审”的两级审核机制,确保线索核查与奖励认定合规规范。
此次奖励兑现,是对群众参与文化治理的实质性回馈,有效破解了单一执法监管的局限性。通过发挥群众“前沿探头”作用,不仅拓宽了隐蔽性、苗头性问题的排查渠道,更营造了“文化安全人人有责、清朗空间人人共建”的社会氛围。此次首笔奖励的落地,不仅是对举报人维护文化秩序义举的实质性回馈,更标志着西宁市“扫黄打非”工作正式迈入“全民探头、精准治理”的新阶段。
维护文化安全重在人人参与,清朗文化空间需要你我共建。欢迎举报西宁市“扫黄打非”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依照《西宁市“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给予奖励。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举报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寄递、储运含有反对宪法确定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宣扬邪教、迷信;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宣扬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等违禁内容的出版物(网络出版物)行为。
(二)举报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寄递、储运淫秽色情类出版物(含网络出版物)、印刷品及相关信息的行为。
(三)举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作品,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四)举报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业务,擅自从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印、发送活动。
(五)举报擅自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境外出版物,非法进口境外出版物、非法携带有违禁内容或超出个人自用数量的境外出版物入境。
(六)举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的出版物、网络出版物、印刷品以及相关信息。
二、举报符合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事实及相关证据。
(二)举报内容经核查确认,属于第一举报人。
(三)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三、举报奖励要求
(一)举报奖励仅奖励第一有功举报人。
(二)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举报,领取奖金需提供身份证明及银行卡信息等资料,对于拒绝提供资料、由于举报人未能及时取得联系的,举报奖金顺延至下一位符合条件的举报有功人员。
(三)如出现网信、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同时进行奖励的,举报线索符合举报范围的事项,市委宣传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协商奖励,不再重复奖励。
(四)举报奖励线索涉及县区属地管理的,由各县区委宣传部进行审核研判,审核研判后移交市委宣传部最终审定奖励。
四、“扫黄打非”举报热线(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
各县区“扫黄打非”举报电话:
城东区0971-8802307
城中区0971-6519952
城西区0971-8185214
城北区0971-5507450
湟中区0971-2231825
湟源县0971-2432775
大通县0971-2730073
西宁市“扫黄打非”复核举报电话:
西宁市0971-8230766
西宁融媒记者: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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