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集中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切实做好援助对象兜底保障。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等人员1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灵丘县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依据《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4〕33号)即可报名:
(一)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1.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3.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
4.残疾人。
(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 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
5.被征地农民: 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二、人员待遇
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执行。
(一)公益性岗位期限不超过三年,到期退出。
(二)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灵丘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每月1950元,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相关待遇。
三、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人员:已通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县(区)人社部门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审核通过后,需将认定信息录入山西数字人社一体化平台“就业困难认定”模块中,否则视为无效)。
(二)报名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21日,如报名人数不够,延期招满为止(工作时间报名)。
(三)报名材料:灵丘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就业困难人员已通过认定相关凭证或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发送已通过短信。
(四)报名地点: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6号窗口。
咨询电话:0352-8557308(工作时间拨打)
五、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接收报名材料后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根据情况列入失信记录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双选聘用
资格审查结束后,组织用人单位和审查通过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确定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按照相关规定,拟聘用人员身体健康,符合上岗工作条件,没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明细 .docx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流程图 .docx
3.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docx
4.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 .doc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社区(村)公示参考模板 .docx
6.灵丘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xls
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1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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