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出台十年,十几个国家发声明炒作。但废纸就是废纸,10年前没人买账,10年后照样站不住脚。从法理和事实角度看,这个声明里至少有四个谬论。
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就是废纸一张。
谬论一:荒谬鼓吹“裁决终局有效,当事方应予遵行”
国际法有条铁律,叫“国家同意”原则。也就是国家之间闹纠纷,选哪种方式解决,得你情我愿,不能违背主权国家的意志,不能把一个主权国家强行拖进“仲裁庭”,然后拍桌子说“你必须认”。菲律宾当年未经中国同意,就单方面提起“仲裁”,第一步就违背了这条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2015年7月,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举行听证会。
更荒唐的是,这个所谓“仲裁庭”,听起来挺能唬人的,但它实际上既不是国际法院,也不是国际海洋法法庭,就是一个临时租用了常设仲裁法院房间的“草台班子”。仲裁员总共5个人,1个是菲律宾指派的,剩下4个都是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指派的。这个庭长何许人也?他就是日本安倍晋三内阁的重要政治顾问,右翼人员柳井俊二。送上门的反华机会他能错过吗?当然不会。所以他指定的4个仲裁员,3个来自欧洲,唯一的非洲籍仲裁员长期居住在欧洲。
一个企图处理亚洲国家间争端却没有任何一个仲裁员来自亚洲的所谓“仲裁庭”,根本不符合国际法所要求的能够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和主要法律体系,导致作出的“裁决”完全是从西方视角来看待亚洲国家的历史和法理,明显违背了程序正义的要求。
接下来呈现在世人面前的,自然就是“仲裁庭”无视事实、越权管辖、枉法裁判的闹剧:
首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管得了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怎么划,但管不了“哪个岛归谁”。菲律宾提起的仲裁事项本质是南海岛礁领土问题,完全超出了《公约》的管辖范畴,《公约》项下的“仲裁庭”当然也就无权管辖。然而,“仲裁庭”却任由菲律宾把领土问题包装成海洋问题,揣着明白装糊涂,图的就是为它能援引《公约》“管辖”此案拼凑“依据”。
菲律宾坦克登陆舰“马德雷山”号非法“坐滩”仁爱礁。
第二,中国2006年就根据《公约》第298条作了排除性声明,把海洋划界等争议明确排除出强制争端解决程序。这是《公约》白纸黑字给缔约国的法定权利,有30多个缔约国都作出过排除性声明,五常中除了中国和压根就没加入《公约》的美国,其他三个国家也都作出了类似声明。“仲裁庭”无视菲方故意规避中国排除性声明的做法,强行管辖,已经构成越权。
第三,以谈判方式解决有关争端,是中菲两国通过双边文件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达成的协议。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反“约定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原则。“仲裁庭”助纣为虐,侵犯了中国自主选择解决争端方式的权利。
第四,“仲裁庭”在实体裁决方面存在严重错误,无视习惯国际法可作为沿海国家享有海洋权利的规则和实践,否定中国基于习惯国际法将南海诸岛作为整体享有权益,还错误解释和适用《公约》第121条关于岛屿制度的规定,妄称南沙群岛和中沙群岛没有任何一个海洋地物属于可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岛屿,不仅背离南海岛礁的具体情形,而且同国际社会的广泛实践相悖。依照《公约》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岩礁才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然而事实上,南沙群岛中的太平岛,面积足足有50万平方米,相当于近70个标准足球场,岛上有淡水、有植被、有完整的自然生态。中国渔民常年居住在太平岛上,不仅捕捞、挖井汲水、垦荒种植,还盖房建庙、饲养禽畜。中国渔民世代传承下来的《更路簿》,以及许多外国文献都记录了中国人在南沙群岛上生产生活的事实。
1995年4月,中外无线电爱好者登上黄岩岛,架设BS7H呼叫平台并成功发出无线电呼号,见证中国对黄岩岛的主权
那些发声明大肆鼓吹“裁决”有效的国家恐怕自己得先掂量掂量,毕竟按照“裁决”标准,诸如原本面积不到0.19平方公里的美国约翰斯顿礁,只由两块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礁石组成的日本冲之鸟礁,又有何权利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既然这些国家如此拥护“裁决”,是不是做好了自愿放弃相应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主张的准备?当然了,日本企图依托冲之鸟礁攫取大面积管辖海域的行为,本身就违背了《公约》规定,严重侵蚀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严重损害国际社会整体利益。
谬论二:编造“中国提出过度权利主张”双标叙事
中国人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权。基于习惯国际法和历史事实,中国在南海享有历史性权利。同时,中国是《公约》缔约国,依据《公约》享有海洋权利。诸多国际司法判例和国家实践确认,历史性权利同《公约》制度并行不悖。
《更路簿》是中国渔民长期开发、利用南海的重要历史见证
比如,加拿大就曾凭借历史性权利主张,将北极群岛水域划定为内水。欧盟及其成员国长期以来也在有关海域主张历史性捕鱼权并据此入渔。然而这些国家却宣扬“裁决”关于《公约》之外没有历史性权利的谬论,不承认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这是赤裸裸的双标。
事实上,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主张在20世纪前从未遭遇任何挑战。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曾非法侵占中国南海诸岛,中国人民对此进行了英勇抵抗。随着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政府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所作明确规定,收复了南海诸岛,这是“二战”后国际秩序和相关领土安排的一部分,受到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保护。此后数十年间也没有任何国家提出异议。
1956年英国《企鹅世界地图集》、1968年法国《世界普通地图》、1971年美国《世界各国区划百科全书》、1973年《苏联大百科全书》、1979年日本《世界年鉴》等许多国家出版的地图以及权威百科全书,也都把南海诸岛标注或记载为中国领土。
放在别的国家身上,这就是确凿无疑的历史事实和法理依据,怎么到中国这儿就成“过度”权利主张了?
谬论三:污蔑中国采取“武力或胁迫手段”威胁地区和平与稳定、危及人员和渔民安全
要搞清楚到底是谁在威胁地区和平与稳定,先回答下面几个问题。
是谁在极力拉拢域外势力,妄图“倚外闹海”,持续发起对华挑衅,侵闯中国南海岛礁海空域,骚扰、碰瓷、污蔑、炒作,制造事端?
是谁长期打着“航行飞越自由”的幌子,“不远万里”派遣军机军舰到南海横冲直撞,伙同盟友频繁搞联合军事行动,炫耀武力,推高地区安全风险?
是谁不断挑拨中国同地区国家关系,出钱出力、拱火支招,支持个别南海当事国在争议海域的挑衅行为?
是谁在南海周边加速军事布局,增设军事基地,部署导弹系统,打造常态化情报监视网络,挑起军备竞赛,企图把原本太平无事的南海变成一触即发的“火药桶”?
视频:2026年7月,菲律宾在仁爱礁蓄意挑衅、袭击中国海警执法人员。
答案很明白了吧。面对这些挑衅和侵权行径,中国采取合理合法举措捍卫自身主权权利,维护自身和地区安全,在道义上有理,在法律上有据,挑不出一点毛病。而且我们说了,愿意与南海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南海有关争议,这一点自始至终没变过。
中国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我们始终致力于同东盟国家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争取早日达成“准则”。中方同所有南海当事国都建立了双边海上磋商机制,探讨在渔业、油气等领域的共同开发,开展包括海上搜救、海洋环保、海事安全等各领域涉海务实合作。这一切,都有力维护了地区局势总体稳定,打造了和平、合作、友好的真实南海。
谬论四:诬称南海的航行和飞越自由存在问题
南海的航行和飞越自由是否存在问题,还是让数据说话吧。每年全球有50万余艘次商船通过南海,南海沿岸港口的船舶密度是加勒比海的7.5倍、波罗的海的3倍、地中海的1.5倍。每年全球30%的集装箱、34%的液化天然气和40%原油运经南海,另有上百万架次民用飞机在南海上空活动。南海是当今世界最安全、最畅通的海空通道之一,这是不争的客观事实。
需要讲清楚的是,驱逐舰抵近侦察、海警船冲闯领海,这不是航行自由,而是恶意的挑衅与侵权行径。无论从国际法还是国际政治的角度看,道理都一样,航行不是横行,自由不能违法。
“南海仲裁案”这出闹剧,调是歪的,词是假的,台前的人如同提线木偶,只会张牙舞爪地唬人,幕后的人担心票房扑街,强拉几个小弟撑场面。但法理和事实已经摆在这,这“南海仲裁”怎么听怎么像一出“南柯记”。真想解决南海问题,趁早走出幻梦,以务实态度坐下来、谈起来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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