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中学欢迎你
2026年,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使用“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开展招生工作,包括报名、材料审核、招生录取和结果查询“一网通办”全覆盖。根据大名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意见,大名县大名中学七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完成小学学业,具有大名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7月23日8:30——7月27日17:30
三、招生范围
本部招生范围:
1.南刘庄、北刘庄、范店村、北关村。
2.大名府路以北(含大名中学对面万博小区及原畜牧局家属院一带)至天雄路,京府大街以东至贵乡街(不含金兴澳园)。
南校区招生范围:
1.原旧治乡所有村庄。
2.原未城乡所有村庄。
3.元城街以东至引河、大名府路以南至阳平路,符合条件的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
四、报名方式
2026年我校初中招生通过“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报名。该平台为全市唯一报名渠道,任何线下报名行为,均属违规招生行为。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代办入学,切勿轻信社会中介机构的违规承诺,谨防受骗。家长可在报名系统开放后,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第一种方式通过微信关注“邯郸招生”公众号,点击“招生报名”菜单进入系统。
第二种方式通过电脑浏览器打开 https://zs.hdjy.net.cn,访问“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以上报名方式数据互通,不需重复报名。登录服务平台后,按照要求上传户籍信息、房产信息或随迁子女信息等资料。报名完成后请随时登录平台了解子女入学证件审核情况和录取结果。
五、提交材料
按照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所有必要的入学资料,如户籍迁入、购房网签合同或不动产证、居住证、营业执照等取得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30日。
1.学生及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村庄街道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其中: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其父或母户口至少一方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需上传:①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②出生证明。
2.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商品房或自家产权住房的。
需上传:①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三选一);②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③出生证明。
3.监护人所属商品房或自家产权住房无网签购房合同或不动产证,但实际入住的。
需上传:①购房缴费收据、纸质购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付款银行流水、双方或三方中介协议);②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③出生证明;④实际居住的佐证材料(电费票据等)。
4.监护人所属商品房无网签购房合同或不动产证,且属于未入住的新建房。
需上传:①购房缴费收据、转账记录或贷款合同;②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③出生证明;④县住建局出具的审核材料。
5.公租房、廉租房住户。
①与县住建局签订的租赁合同;②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③出生证明。
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且学生监护人名下无房产并与父母共同居住的。
需提供:①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三选一);②父母双方监护人无房产证明;③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④出生证明。
7.南校区城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务工类,务工人员以居住地为划片依据,需上传:①居住证(县外户籍人员提供);②租房合同;③人社部门认可的用工合同;④人社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凭证;⑤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⑥出生证明。
经商类,经商人员以经商场所为划片依据,需上传:①居住证(县外户籍人员提供);②营业执照;③店铺门头照片;④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⑤出生证明。
若房产同时属于上方第3类情况的(监护人所属商品房或自家产权住房无网签购房合同或不动产证,但实际入住的),需同时提供:①购房缴费收据、纸质购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付款银行流水、双方或三方中介协议);②实际居住佐证材料(电费票据等)。
六、注意事项
1.一个身份证号只能申报一所学校(邯郸市范围内具有唯一性),不允许重复报名。符合我校划片招生政策的,按照划片招生范围选择大名县大名中学。报名顺序与入学先后次序无关,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机会均等,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家长朋友错峰报名。
2.报名期间,我校设立报名咨询电话和现场咨询点,进行报名咨询、指导、帮助工作。对留守儿童、不方便上网、特殊家庭学生等无法自主完成线上报名的,家长可在报名服务点,由工作人员帮助完成报名。
3.报名完成后,请仔细核对填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发现信息有误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对原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所上传的信息不能再作修改。报名结束后,进入审验证件阶段,家长要及时关注服务平台审核信息。
4.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保证所提交入学材料的真实性。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入户核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行为的,取消学生我校报名资格。
5.监护人所属房产无网签购房合同或不动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协议)且未交房的,要先到县住建局进行审核登记,再上传资料。
6.秋季入学的同一家庭多孩子女,在符合招生政策、不择校情况下,可以按照家庭户籍、房产对口学校及学位情况,实行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学生法定监护人需先到学校申请登记、审核随学条件,由学校结合学位情况妥处。
7.学生户籍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或母户籍至少一方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学生家庭房产的房主(产权人)与户主一致(或系夫妻关系),拥有100%住宅产权,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8.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且学生监护人名下无房产并与父母共同居住的,需要出具学生监护人无房产证明。
9.县域外学籍报名的学生,需要在7月23日前在我校教务处登记学籍信息,方可在服务平台上报名。
七、特别提醒
为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当您提供的材料显示您在该片区入学条件不充分、不真实、不具备时,学校在调查审核后会进行如下处理:
1.要求您补充或修改必要材料。
2.要求您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
3.驳回您的入学申请。
4.要求您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划片学校报名。
八、咨询电话
大名中学:6576507 6568613
南校区:6393263
编辑:沐 伟 孙明田
审核:张建磊 王振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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