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 21.6 万相亲闪婚,领证仅仅 30 天,才发现妻子不仅人间蒸发,还被扒出负债30万、出轨多名男性。而促成这门婚事的婚介公司全程配合演戏,警方已经以诈骗罪立案。
这起骗婚案,发生在贵阳。
一名33岁的理发师因家里的催婚压力,被贵阳一家婚恋公司盯上。红娘把女方包装得极其完美:离异单身、无负债、踏实顾家。
在红娘的不停催促下,两人相识仅3天就火速领证,男方掏空积蓄,支付了包括彩礼、中介费在内的21.6万元。
然而婚后不到一个月,女方就两次无故失联,男方报警后最终在KTV找到她,并发现她同时与多名男性暧昧出轨。
男方顺藤摸瓜回老家深挖,才发现自己被骗得底裤都不剩:女方不仅背着30万巨债、未婚先孕生了两个孩子,还常年抽烟酗酒,甚至早年还开过涉黄足疗店。
目前,涉事婚介公司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立案侦查,相关涉案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评论区很多人的反应是:"都结婚了不能算诈骗吧?女方也是下了血本啊。"
这个看法对单个的女方个案可能是有力的抗辩,但还要看婚介公司的角色,在该案的婚介公司已经形成成熟的"产业链":
首先,婚介一边在网上到处发相亲信息找单身男性,一边通过线下红娘、中间人,专门筛选欠钱多、经济压力大、愿意配合演戏骗婚的女生。
然后,匹配部门:对接外地急于结婚的大龄男性,刻意隐瞒女方婚史、疾病、负债、不良嗜好,用话术诱导男方降低标准、快速缴费领证
最后,女方的红娘教唆女方婚后挑起矛盾,意图制造"被家暴"假象离婚,从而不退彩礼。
这在法律上,是涉嫌共同诈骗。结婚只是获取钱财的工具,不是最终目的。一旦认定,就是诈骗罪。
那您会问,那21.6万的彩礼,中介费,男方可以要的回吗?
中介费是追婚介公司、红娘,这方面问题不大。而彩礼如果是女方收取的,因为最高法有一个解释专门规定了3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该案的男方,我个人理解是符合第2条,虽然领了证,但共同生活极短,为期一个月,且女方明显无共同生活意愿。
男方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女方以及恶意串通的婚介机构退赔全部损失。
听听您的看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