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交管夏季整治行动持续进行中,仍有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酒驾醉驾没有“安全时段”,也没有“安全路段”——只要上了路,随时都可能被查。希望每一位驾驶人真正把“酒后禁驾”刻进脑子里。
案例一
【 案情简介】2026年7月9日21时许,于某某酒后驾驶吉F6V1XX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浑江区靖宇路瑞宸佳园东门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白山市中心医院提取血液样本。目前已对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血液样本已送司法鉴定机构检验,案件正在进一步 侦办中 。
案例二
【案情简介】 2026年7月9日23时许, 王某酒后驾驶吉F2J0XX号小型轿车,沿江源区和谐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文汇路某小区附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 39mg/100ml ,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管部门已依法对王某处 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
案例三
【 案情简介】2026年7月6日6时许,谭某酒后驾驶鄂EB8XXX号小型轿车途经临江市 嘉临线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 70mg/100ml ,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管部门依法对谭某处以 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的行政处罚 。
案例四
【案情简介】 2026年7月5日21时许,郝某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长白县世纪大街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管部门已依法对郝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
很多驾驶人认为“喝得不多”“骑摩托车不算酒驾”“离家就几步路”就不会有事,但法律只看数值,不看借口——20mg/100ml是酒驾红线,超过就要面临罚款、记分、暂扣驾驶证;超过80mg/100ml就是醉驾,直接刑事立案、判刑坐牢、留下案底、影响一生。摩托车也不例外,酒后驾驶摩托车与驾驶汽车适用完全相同的法律标准,没有例外。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夏季整治行动仍在继续
全市交警严查酒驾醉驾一刻不松、力度不减
别让一时贪杯,毁了整个人生
来源:白山交警
编辑:邱悦
初审:姬广忠
复审:姬广忠
终审:薛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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