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熊丽欣)近日,“山西运城17岁男生被人冒充警察骗出家门殴打”一案有新消息。7月22日,新京报记者从受害人小阳(化名)父亲处获悉,此前,因施暴者一方针对初次伤情鉴定结果申请复议,小阳已于7月10日进行第二次伤情鉴定。昨日,第二次伤情鉴定报告出具,与此前鉴定结果一致:小阳鼻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眼部和面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5月7日20时30分许,在小阳家门口,王某某为了给自己女朋友讨要说法,将小阳摔倒在地,致使他碰到电梯拐角处,造成左小臂、右脚跟及左膝盖擦伤。
事发后,小阳与父亲报警。因不满小阳报警,5月9日17时许,王某某伙同张某冒充警务人员,张某在电话中自称是警察,以传唤为由要求小阳前往派出所。随后,两人将小阳骗至他所住单元楼一层电梯口附近,王某某对小阳拳打脚踢,致使他头部、面部等多处受伤。
小阳父亲向记者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书显示,小阳被诊断为胸部损伤、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多处皮肤浅表损伤、左眼外伤、左眼结膜下出血、鼻中隔偏曲,且疑似鼻骨骨折等。
事后,小阳再次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同时,警方认为,张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公信力,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处行政拘留七日。
得到该处理结果后,小阳父亲随即向警方提出伤情鉴定申请,并提交相关病历资料,要求继续依法追究王某某、张某的刑事责任。在警方调查过程中,他得知该案还涉及第三人。据小阳父亲介绍,他从警方处了解到,事发当天张某并未在现场,而是通过电话冒充警察将孩子骗下楼。随后,王某某对孩子实施殴打,另一名男生安某某在现场拍摄视频。
6月18日,第一次伤情鉴定结果出具。同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以王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立案调查。
7月22日,小阳父亲告诉记者,儿子遭殴打后,曾前往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接受心理治疗。医院诊断证明显示,小阳被诊断为应激障碍。
同日,小阳一方的诉讼代理人李辉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于7月21日前往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诉讼代理手续时,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进展进行沟通。目前,警方已将案情相关材料提交至检察院。检察机关将在受理案件后的法定期限内,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申请作出决定。“按照相关办案程序,检方将于7月24日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7月22日,新京报记者从运城当地警方获悉,目前,案件仍在侦查办理中。
编辑 彭冲 校对 杨利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