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车流密集且车速极快
任何违规操作都可能打破通行平衡
埋下安全隐患
“电摩”擅自驶入高速
更是将自身置于未知风险之中
案例查处
“电摩”载人开上高速公路,危险!
7月17日凌晨,河源交警在济广高速开展夜间巡逻时,发现有3辆电动车在应急车道上行驶,且车上搭载了乘客,骑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为保障骑乘人员的安全,巡逻民警安全引导涉事车辆在古竹收费站下高速接受检查,但三名驾驶人不仅未听劝阻,还选择冲卡逃避检查。
无证驾驶还冲卡逃避检查,行拘!
随后,公安交管部门精准锁定三名驾驶人及乘客信息。7月20日,侦查大队联合高速四大队、紫金交管大队、义容派出所进行抓捕行动,查获涉事人员6人、查扣电动摩托车2辆。
经核查,三名驾驶人均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多次在收费站冲卡上高速行驶。经询问,三名驾驶人对驾驶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冲卡躲避检查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三名驾驶人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行政拘留20日、罚款12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驾驶电动摩托车
需要考取相应的证件!
- 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需年满18周岁、考取摩托车驾照(F证、E证、D证)才能驾驶。车辆要登记蓝底白字车牌。
-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同样需年满18周岁、考取摩托车驾照(E证、D证)才能驾驶。车辆要登记黄底黑字车牌。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规驶入高速
不仅影响通行秩序和效率
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车辆稳定性差
电动车车身轻、重心高、轮胎窄,高速行驶时稳定性极差。高速行驶的货车、客车经过时产生的强大横向气流(侧风)极易导致电动摩托车失去平衡,发生侧翻,进而被卷入后方车辆车轮下,引发严重二次事故。
▲电动车驶入快车道,引发事故。
车辆防护为零,致死率极高
电动车属于“肉包铁”,没有碰撞保护结构(如保险杠、车身框架),没有安全带、安全气囊。一旦发生事故,骑行者完全暴露,直接承受全部冲击力,被撞飞、碾压的风险极高,轻微的失误或碰撞都可能导致致命重伤。
▲电动车在高速路逆行,连人带车被撞飞。
广东交警提醒
日常骑行中
大家要看清楚道路指示标志
提前设置好导航骑行路线
以免误入高速高架置身险地
切勿心怀侥幸闯禁行
来源:河源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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