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我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指挥、抢险救援全链条工作机制进行系统优化升级,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预案》适用于处置全省范围内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坚持以人为本、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军地联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

《预案》明确,我省根据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情况,将地质灾害灾情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按照受威胁人员数量、潜在经济损失规模,将地质灾害险情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全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指挥机构组成。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在风险防控方面,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持续完善以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推进地质灾害治理与避险搬迁,常态化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健全覆盖全省“人防+技防”一体化监测网络,细化预警叫应、避险转移工作机制。

在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搭建全域覆盖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完善预报预警工作体系,强化气象、汛情、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互通共享。

《预案》按照地质灾害灾(险)情大小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级别,将省级响应从高到低分为一、二、三、四级应急响应,并规定应急响应后应采取具体的应对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山西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