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新车的钱,却买来一辆旧车。”近日,市民雒先生夫妇向“小红热线”反映称,今年6月份他们在横山西南新区草海则榆林嘉华比亚迪4S店购买了一辆比亚迪汉新车,却遭遇了一系列烦心事。购车后他们发现,这辆所谓的“新车”不仅存在行驶里程记录,还曾有购买过保险记录,疑似售后退回车辆。面对4S店先后给出的三种不同解释,夫妇俩深感焦虑,质疑商家存在消费欺诈行为。
据雒先生夫妇回忆,6月11日,他们在该店看中一辆比亚迪汉车,销售称该车型仅此一辆现车,建议他们先上车感受。雒先生妻子上车后注意到,仪表盘已有行驶里程记录。雒先生当即询问销售,对方解释称,定边有客户急需此车,榆林工作人员便将这辆车直接开往定边,后因客户反悔,又将车开回榆林,故而产生了里程。考虑到4S店信誉,雒先生决定购车。
然而,雒先生在为新车办理保险时又出现新状况:系统提示该车此前已买过保险。经调查发现,该车保险购买时间大约在半年前。雒先生立即提出退车,销售先是称需请示领导,随后又给出与之前完全不同的第二次解释:因客户要车急,榆林无现车,该车是从西安调货,因找不到板车,由工作人员从西安开回,上路需购买保险,故留下记录。
就在雒先生等待处理期间,他听说该车实际曾被销售出去,车主使用一周后退回,4S店隐瞒实情再次售出。他随即向比亚迪厂家投诉,厂家表示需与店方协商,此后便再无下文。雒先生夫妇对此十分焦虑,担忧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7月14日,记者来到榆林嘉华比亚迪4S店核实情况。针对车辆之前是否曾售予他人,该店展厅经理回应称:“该车从未卖给任何人。只有开过发票、登记大本(《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后,才能被法律定义为二手车。购买保险是因车辆上路行驶所需,属于正常流程。”
关于解决方案,展厅经理明确承诺:“客户花费的所有款项,包括保险、购置税等,均由4S店全额退还,客户无需承担任何损失。此外,针对客户近期出行不便,店方愿补偿500元交通费,款项下周前退还到位。”
针对“二手车”定义,记者电话采访了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特。冯律师指出,法律意义上的二手车,核心标准是“办理完毕注册登记手续”,即已上牌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对于仅有里程记录、未上牌、未开票的车辆,确实不属于法律定义的二手车范畴。但冯律师强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负有主动向消费者披露商品真实情况的义务。车辆的里程数、是否曾出售后退回等信息,均属于足以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事实,经营者必须如实告知,否则即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于这一处理结果,雒先生夫妇表示满意。他们感谢“小红热线”的帮助。“商家不仅全额退了车款,还承担了保险和购置税,并补偿了交通费,我们心里踏实了。”
律师提醒,消费者购车时务必查看里程、查询保险记录并保留相关证据。若经营者存在故意隐瞒或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依据法律主张相应赔偿。
记者 刘红 李东洁
编辑 强小强 拓润叶 责编 李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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