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被打,5月9日又被冒充警察骗出去打了一顿。”山西运城17岁男生小阳(化名)的遭遇,曾引发全网愤怒。

7月22日,这起案件有了最新进展——施暴方申请的二次伤情鉴定报告正式出具,结果与初次鉴定完全一致:鼻部轻伤二级,眼部和面部轻微伤。与此同时,案件材料已提交至检察院,检察机关将于7月24日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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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殴打:一次在电梯口,一次被“警察”骗出门

据新京报报道,案件始于今年5月7日。

当天20时30分许,在小阳家门口,18岁的王某某为了给女朋友“讨要说法”,将小阳摔倒在地,致使他撞到电梯拐角处,造成左小臂、右脚跟及左膝盖多处擦伤。

事发后,小阳和父亲报了警。

但事情没有就此结束。5月9日17时许,因不满小阳报警,王某某伙同张某冒充警务人员——张某在电话中自称是警察,以“传唤”为由要求小阳前往派出所。

小阳信以为真,出门后走到所住单元楼一层电梯口附近,王某某早已在此埋伏,对他拳打脚踢,致使头部、面部等多处受伤

医院诊断证明书显示:胸部损伤、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多处皮肤浅表损伤、左眼外伤、左眼结膜下出血、鼻中隔偏曲,且疑似鼻骨骨折。事后小阳再次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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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拘留到刑事立案:轻伤二级是关键转折

案件最初的处理结果是行政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王某某被行政拘留十二日,张某因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行政拘留七日

小阳父亲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随即向警方提出伤情鉴定申请,要求继续追究王某某、张某的刑事责任。

6月18日,第一次伤情鉴定结果出炉:鼻部轻伤二级,眼部和面部轻微伤。同一天,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将该案转为刑事案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王某某、张某被刑事拘留,另一名在现场拍摄视频的安某某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轻伤二级”是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分水岭。 达到轻伤以上标准,就意味着案件从治安处罚层面上升到了刑事追责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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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暴方申请二次鉴定,结果维持原判

案件转刑事后,施暴方并没有放弃。

据新京报报道,施暴者一方针对初次伤情鉴定结果申请了复议。7月10日,小阳进行了第二次伤情鉴定。

7月21日,二次鉴定报告正式出具——与此前鉴定结果完全一致:鼻部轻伤二级,眼部和面部轻微伤

二次鉴定维持原判,意味着施暴方通过“复议”改变案件走向的希望落空。

检方7月24日决定是否批捕

案件目前已经进入检察院审查阶段。

据小阳一方的诉讼代理人李辉透露,他于7月21日前往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诉讼代理手续时,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进展进行了沟通。

目前,警方已将案情相关材料提交至检察院。检察机关将在受理案件后的法定期限内,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申请作出决定。

按照相关办案程序,检方将于7月24日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此外,小阳父亲还透露,儿子遭殴打后精神状态受到严重影响,曾前往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接受心理治疗,被诊断为应激障碍

一个17岁的男生,在家门口被同学殴打,报警后又被人冒充警察骗出家门再次施暴。两次伤情鉴定均认定为轻伤二级——案件从行政拘留升格为刑事立案,施暴方面临的刑期上限也从“拘留几天”变成了“最高五年有期徒刑”。

7月24日,检方将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法律的齿轮正在转动,而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也将回答一个公众关心的问题:冒充警察、二次施暴、拍摄侮辱视频——这些行为的代价,到底该有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