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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棂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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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合市监处罚〔2026〕28号),当地一药店因销售虫蛀的中药饮片大黄和独活,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为零售药店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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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蛀饮片属于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劣药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中国药典》为国家药品标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进一步明确,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而《中国药典》中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明确要求,药材和饮片不得有虫蛀、发霉及其他物质污染等异常情况。大黄、独活两种中药饮片均在《中国药典》收载的药材和饮片品名目录中,其质量应符合《中国药典》相关标准。

根据公示的案件信息,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涉案药店中药饮片专柜中待售的大黄和独活两种中药饮片存在肉眼可见的虫眼,掰开后还能看到虫卵。该药店在中药饮片生虫后仍销售给消费者,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构成了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最终,合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药店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药店销售的大黄、独活并没有超过保质期,却出现了虫蛀问题,说明该药店在中药饮片储存、管理等环节存在严重的疏漏,这是引发本次违法违规行为并被处罚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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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应如何规避中药饮片虫蛀风险?

虫蛀是药店经营中药饮片过程中最常见的一种异常问题。中药一旦被害虫侵蚀,其内部组织结构会遭到破坏,从而降低疗效或失去药用价值;另外,虫害伴随的虫体残留、排泄物还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引发用药安全隐患,损害消费者健康权益。

为了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筑牢中药饮片质量防线,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药店应加强全流程管控,全方位防范虫蛀风险。

一是要把好进货关,从源头阻断虫害输入。中药饮片附着的虫卵多来源于中药材采收、初加工环节,如果上游生产企业消杀不到位,虫害隐患会随流通链条进入零售终端。因此,药店应优先选择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市场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合作,从进货渠道端降低质量风险;同时,中药饮片入库验收时要逐批严格查验,凡是发现有虫眼、虫卵、虫粪、蛀屑等异常的,一律拒收,杜绝带虫饮片入库上柜。

二是规范储存陈列管理,落实常态化养护制度。低温、干燥、避光的贮藏条件可有效减少中药饮片霉变、虫蛀等问题的发生。药店应根据饮片的贮藏条件,合理设置储存区和陈列区。同时要建立健全中药饮片养护制度,结合中药特性进行差异化养护,定期清斗翻晒,破坏害虫的生存环境,消除其滋生所需养分,并按要求做好养护记录。

三是开展定期检查,及时处置问题饮片。无论中药饮片采用哪种方法贮藏,都需要定期检查是否有虫蛀的情况。建议夏秋季节每5-7天检查一次,冬春季节每10-15天检查一次,如果发现质量有疑问的饮片应当及时撤柜,停止销售,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和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

中药饮片质量管控绝非“不过期就没有问题”,零售药店只有将质量管理要求贯穿采购、储存、养护、销售全流程,才能有效规避虫蛀等质量风险,守住公众用药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