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公司作为河南省财政厅控股的国有企业,收购时股价3.94元,如今已腰斩且有下行趋势,国有资产大幅缩水。公司称已制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请问是否曾启动过对任何高管的责任追究?如有,具体是哪些案例?如无,请问在什么条件下才会启动?

董秘回答(ST棕榈SZ00243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制定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系通过内部制度搭建覆盖投资、建设、管理管控等全流程的追责机制。如公司内部存在相关须追责情形,将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启动内部核查与责任认定。如有涉及应披露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对外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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