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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

第959期《政风行风热线·回音壁》

连线

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相关负责人

就听众和观众朋友们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复

问题1

我是上关镇的村民,自家房屋位于临海一线,已年久失修,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申请危房拆除重建?

根据问题描述,您家的房屋位于临海一线,应该是属于洱海生态保护核心区范围内。自2019年12月《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稿)》颁布实施以来,洱海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洱海生态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核心区内确有宅基地建房需求的,只能逐步腾退至核心区和缓冲区外进行妥善安置。

为切实解决类似这种位于洱海生态保护核心区的危房户、住房困难户及无房户住房刚需矛盾问题,中共大理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自去年以来,在海西片区选取了大理、银桥和湾桥镇开展农村宅基地集中定点审批试点要素保障工作,力求通过镇域层面合理统筹平衡村庄建设用地指标,科学规划布局农村宅基地集中定点审批用地,为老百姓宅基地建房提供规划和用地要素保障,疏堵结合,有效缓解宅基地建房刚需矛盾,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目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银桥镇和湾桥镇试点要素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试点乡镇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全市其它乡镇(包括上关镇)也已根据各镇实际需求和问题困难,在积极谋划开展集中定点审批工作。上关镇在沙坪和马厂等村庄规划中规划预留了部分宅基地安置用地,为下一步集中定点审批提供了有力规划要素保障。你户可积极向镇村申请,确属核心区无房户和危房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待镇村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可优先进行安置。

问题2

我家祖辈于民国33年(1944年)在大理古城购买了一院房产,并办理了民国期间的《土地所有权状》,但在民国35年(1947年)地上的房屋被火烧尽后没有重建,现在我们手里依然保留着当时办理的《土地所有权状》,上面记载了土地面积、坐落位置及购买价格等信息,请问我们能否申请对土地部分的不动产登记?

根据描述,您家祖辈在大理古城所购买的(民国期间)土地房产,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因火灾烧毁未及时重建,现在持民国期间《土地所有权状》申请办理对土地部分的不动产问题,按现行的法律法规无法办理。

理由:一是民国时期的土地制度是土地私有制,其交易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土地制度发生了变化,建立了土地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所有权的存在形式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不存在个人所有制情况,当前个人申请办理的土地不动产权证书仅指土地使用权。因此其存在方式与国家体制、法律存在根本冲突,不能作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有效土地权属来源凭据使用。

二是就土地使用权来说,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因原有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的,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因此就咨询的问题,虽然持有上一历史时期的来源凭据,但因与现有的国家体制和法律法规相冲突而无法办理。

问题3

我是弥渡县苴力镇水田新村的村民,今年来我们村实施避险搬迁,现在新房即将封顶完工,由于家中经济收入薄弱,建房资金压力较大,听村镇宣传有14万元的补助,但现在我们才拿到了4.55万元,请问剩余补助什么时候发放?我们需要尽快完成建设,搬入新房。

根据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审核通过的云南省避险搬迁工作方案,大理州本批避险搬迁项目涉及302户1091人(涉及除永平县以外的11县市),中央和省级累计补助资金4228万元,其中,中央2114万元(7万元/户);省级2114万元(7万元/户)。

一是2026年6月底前第一批实施的避险搬迁项目涉及6个县(巍山、南涧、祥云、剑川、鹤庆和云龙县)131户508人,累计补助资金1834万元;

二是2026年12月底前第二批实施的避险搬迁项目涉及8个县市(大理市和宾川、弥渡、云龙、洱源、漾濞、鹤庆、祥云县)171户583人,累计补助资金2394万元。

针对您提到的问题,大理州本次争取到的避险搬迁补助政策是每户中央和省级共计补助14万元。由于弥渡县属于第二批实施的避险搬迁项目,需要在202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并搬迁入住。

截至目前,第二批避险搬迁项目中央和省级下达大理州的资金是每户4.55万元,已于2025年9月份全部下达到县市,预计剩余资金(每户9.45万元)将在今年9月中旬能够下达。

一旦资金下达到州级,我们会在第一时间把资金全部拨付到县级,我们也将监督弥渡县严格根据各避险搬迁户房屋建设和旧房拆除进度,按弥渡县规定的避险搬迁资金拨付流程及时拨付资金。

信息来源:大理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