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宣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副局长李春良因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其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超过2000万元,是今年首名被判无期的中管干部。 从“林草守护者”到阶下囚,李春良的堕落轨迹集中爆发于“靠林吃林”的权钱交易模式。判决显示,他在担任国家林草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长期利用林地审批、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为他人谋利,并多次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亲属收受巨额财物,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与以往同类案件不同,此次判决罕见地将“利用影响力受贿”单独作为定罪情节,且量刑直接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庭审现场,李春良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这起案件也是国家监委挂牌督办后,林草系统反腐的又一标志性节点,释放出对生态环保领域腐败“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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