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女子睡前充电玩手机引发火灾,遭严重烧伤,手机销售商最终被判赔偿63万余元。这起案件经东莞广播电视台《法庭内外》栏目披露后,引发广泛关注。

2024年2月4日清晨,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一出租屋突发火灾。过火面积虽仅约1平方米,但火势迅猛,瞬间引燃周边物品,导致屋内女租客陈小姐被严重烧伤

经司法鉴定,陈小姐双手、躯干及四肢构成两处六级伤残,面部构成九级伤残,仅首期治疗费用就超过30万元,后续还需长期手术修复与康复训练,身心与经济负担沉重。

消防部门调查认定,起火点位于床垫中间位置,系手机充电过程中锂电池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广东震华痕迹司法鉴定所检测显示,案涉手机锂电池存在典型热失控痕迹,是火灾直接诱因。据了解,陈小姐于2021年8月在某电商平台购入该手机,事发当晚她卧床一边充电一边刷短视频,不慎入睡后手机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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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赔偿协商无果,陈小姐将手机销售商王某、房东及二手房东一同诉至法院,索赔118万余元。一审法院核定其总损失为1057518.91元,结合各方过错判定:陈小姐违规卧床边充电边使用手机,自行承担40%责任;销售商王某销售存在缺陷的产品,承担60%赔偿责任,即赔付634511.35元;二手房东刘某对销售商无法清偿部分在10%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销售商王某不服上诉,主张未追加生产厂商属程序瑕疵,并申请重新鉴定。东莞中院审理后确认一审程序合法,且销售商无法提供原始进货、销售记录,无法证明手机售出时状态,对其鉴定申请不予准许,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官提示,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受损,可自主选择向生产方或销售方追责,销售方担责后可向生产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