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柯锦雄(律师)
作者系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监督政府的重要基础制度,可以说没有信息公开,就没有法治政府。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程序。2019年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虽然条例出台之后,政府的透明度有了很大的提升,各级政府法定公开的内容也基本能够做到依法公开,但是依申请公开依然存在一定的困难,由此引发了不少行政诉讼。而即便是公开的信息,也存在公开是否及时、内容是否完备、获取是否方便等问题。特别是在一些灾害事故当中,由于关涉公共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公众对于信息的需求极其强烈,但是无论是事故发生时的信息公开,还是事后的事故调查,以及最后的责任承担,都很难说完全满足了公众的需求。
2025年11月26日,香港宏福苑发生致命大火,造成168人遇难、79人受伤,这是1977年以来香港最多人伤亡的火灾。香港特区政府于2025年12月宣布成立独立委员会调查该事故。
该独立委员会全称为就大埔宏福苑火灾成立的独立委员会(以下简称独立委员会),虽然只是临时机构,但是也有自己专门的网页以及秘书处,任何人都可以无障碍地登录该网页。仅是稍微浏览了一下网页的设计和内容,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这是全中国信息公开做得最好的事故调查组,是不是之一我不知道,但是内地的事故调查组没有一个能做到像独立委员会这样公开的程度。
我们可以拿应急管理部网站上公开的事故调查报告作为对比,看看独立委员会到底赢在哪里?
打开独立委员会的网页,首先进入的是独立委员会的简介,包括独立委员会成立的法律依据、职权范围,并且还特别注明了独立委员会个别环节或特定问题法定调查权力的来源与程序以及与执法部门职权范围的区别。
根据介绍,独立委员会由行政长官宣布成立,职责包括调查大埔宏福苑大火的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导致火灾发生的情由;审视大厦配置的消防装置的运作和责任;施工是否合规、达标;各环节监管人员的角色和责任;大楼维修工程是否合规;并检视现行相关法律的规管及惩罚是否足够,最后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建议。至于大火涉案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则由香港执法部门进行调查,不属委员会职权范围。
公开职权范围既是向社会表明独立委员会的权力边界,同时也是接受社会监督的方式,公众会对照这些职权判断独立委员会是否完成了规定任务。
“委员”入口则是独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简历,主席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陆启康法官担任,两位委员分别是立法会议员陈建波以及医院管理局大会成员欧阳伯权博士。在三位背景介绍中,还特别提到了三位与职权相关的职业背景,比如陆启康法官曾服务于区域法院规则委员会、市政服务上诉委员会及医院管理局公众投诉委员会等委员会,陈健波议员曾任某大型屋苑业主委员会主席九年,熟悉物业管理工作及相关法例。
与之相比,国内的事故调查组法定正式称为是某某灾害调查评估组,并没有专门的网页,相关信息在主动公开的事故调查报告当中。事故调查组一般是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成立。通常由应急管理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组成。组织架构一般分设综合组、技术组和管理组,同时也会设立专家组,由与灾害所涉及的领域专家组成。
除此之外。外界对其领导或组成人员一无所知,无人显名即无人负责。匿名化的事故调查组因而也就无法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知道哪些人负责,也不知道这些人有没有相应的专业背景。
而这些还只是独立委员会的前置公开,真正核心的是独立委员会日常工作进展、听证会安排、调查过程中获得的各类文件,甚至每次听证会的录音文稿都会全部公开。可以说,独立委员会的工作是在全部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所有听证会都允许公众旁听。而且相关人员的证词都会写明证人身份、证明的目的以及证明内容,方便公众自主判断。
自2026年3月19日起,历时近四个月,委员会共召开了六轮三十次听证会,任何人都可以随时从独立委员会网页上找到历次听证会的录音文稿。最后一场听证会上,代表独立委员会的资深大律师杜淦堃发表总结陈词,文件长达627页,分11章,阐述大维修、大火当日、大火起因、承建商责任、政府责任、改善建议等内容。总结陈词还只是阶段性成果,最终的调查报告还在撰写当中,将于10月中旬提交给行政长官,届时也会同步公开给社会公众。
从公开内容的丰富度而言,内地的事故调查组完全无法与之相比,内地事故调查组整个调查过程基本没有任何信息公开,也没有所谓听证程序,更不可能允许公众旁听。公众所能知晓的内容仅是最后由应急管理部公开的一份调查报告。我下载了一份最近受到关注的《陕西商洛“7·19”高速公路桥梁垮塌灾害调查评估报告》,总共才39页。
从公开的及时性而言,独立委员会差不多是同步公开,基本没有延迟。这一点内地的调查组完全不可比。同样以陕西商洛“7·19”高速公路桥梁垮塌灾害调查为例,事故发生在2024年7月19日,调查评估报告在当年的10月28日,差不多3个多月后即已经作出,但直到2025年3月27日才对外公布,中间差不多隔了半年。但这个时间差可能与地方政府有关,比如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从成文到公开只相差五天。
最后,从人文关怀的角度而言,内地事故调查报告尚有所欠缺。在资深大律师杜淦堃267页的总结陈词的最后,一一列出了168名遇难者的姓名,包括牺牲的消防员何伟豪。“按照香港历来在重大悲剧后由法官主持的调查做法,逝者的完整名单应当成为委员会正式记录的一部分,这是恰当的。我们缅怀他们。”杜淦堃以此结束总结陈词。
事故调查不光是为了追问原因,明晰责任,更重要的是找到问题,完善制度,防止同类悲剧再次发生。更加透明的进程,更加公开的信息,公众才能有更多参与的机会,与其事后的查漏补缺,还不如让公众更清楚问题所在,这样公众才有可能在生活中更多地发现同类的问题,更能明白责任的重要,更能注意安全的规范。调查报告不是总结过去,而是要面向未来,只有少部分参与的调查,显然不足以提高公众对于在事故灾害危险的认识。
最后补充一句,独立委员会不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显然独立委员会不仅完全做到了甚至还超越了条例规定的公开精神,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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