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水墨施甸)

为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维护广大应征青年合法权益,保持廉洁征兵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征兵环境,确保征兵工作公开、阳光、透明,现将施甸县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和施甸县廉洁征兵监督员联系方式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征兵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廉洁征兵纪律的行为予以监督举报。

一、廉洁征兵相关规定

(一)廉洁征兵“十不准

一是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二是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三是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四是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五是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六是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七是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等。

八是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九是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十是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二)廉洁征兵“十严禁”

一是严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吃拿卡要。

二是严禁擅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调整征集任务。

三是严禁擅自放宽或增加征集条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标准。

四是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或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

五是严禁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及请托人。

六是严禁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费用。

七是严禁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不实证明材料。

八是严禁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九是严禁借征兵之机搭载商业广告、参加商业活动、搞不正当军地交往。

十是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违规发布、传播涉征兵信息。

二、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云南省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0871—64771507

保山市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0875—2257035

施甸县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0875—8126885

施甸县廉洁征兵监督举报信箱: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11号

三、施甸县廉洁征兵监督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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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6年7月22日

编辑:陆应仙 美编:张智力

一审:杨丽娟

二审:王生敏

三审:王婧

投稿邮箱:shuimoshidi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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