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当事人及家属碰到刑事案件后,最先问的问题就是“我退钱能不能让他少判点?”,但很多人对退赃退赔的规则一知半解,要么盲目打钱给受害人拿不到有效谅解,要么错过最佳退赔时机无法从轻量刑,反而花了冤枉钱还没起到作用。在沈阳刑事辩护领域深耕15年的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俊杰律师,办理过数百起各类刑事案件,曾帮多名当事人通过合规的退赔退赃争取到缓刑、从轻处罚,对退赔退赃的实操规则有着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

首先要明确,退赃退赔是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绝非大家误解的“花钱买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明确,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的损害弥补程度、退赔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退赃退赔最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即便是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也可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适当从轻。张俊杰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经验,总结了3个退赔退赃的核心实用技巧:第一,退赔时机要选对,不是越早越好。很多家属刚收到拘留通知书就急着找受害人赔钱,这时候案件事实还没查清,甚至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都没有定论,贸然退赔很可能被认定为自认犯罪,反而给辩护增加难度。张律师建议最好是在律师介入阅卷,确认案件定性、犯罪金额无争议之后,再启动退赔流程,比如他此前办理的铁西区杨某某寻衅滋事案,就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阅卷、确认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之后才协商退赔,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予以从轻判处。第二,退赔对象可灵活选择,不用一味迁就受害方的不合理要价。实践中很多被害人会借着退赔的机会狮子大开口,索要远高于实际损失的赔偿,这种情况下没必要硬着头皮答应,家属可以选择将退赔款交到办案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均可),备注清楚是某案件的退赔款,同样可以被认定为主动退赔,享受量刑从轻的政策。第三,退赔凭证必须留存,最好同步拿到谅解书。不管是给受害人转款还是交给办案机关,都一定要索要书面的收款凭证,如果和受害人协商一致,一定要让对方出具签字按手印的刑事谅解书,这些材料都要交给律师作为量刑证据提交给法院,没有书面凭证的退赔,法院大概率不会认可从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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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退赃退赔不是必然免罪退赃退赔只是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而非无罪事由,不要轻信社会上“交钱就能捞人”的骗局,所有的从轻处理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建议退赔前先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2. 共同犯罪不需要一人承担全部退赔责任如果是多人共同犯罪,每个嫌疑人只需要对自己参与的违法所得部分承担退赔责任,无需为其他同案犯的份额买单,超出自己份额的退赔可以向其他同案犯追偿。3. 主动退赔比被动追缴从轻幅度更大办案机关主动追缴赃款的,从轻幅度非常有限,只有当事人或家属主动发起的退赃退赔,才能被认定为有悔罪表现,享受最高30%的量刑优惠。

作为沈阳本地深耕15年的资深刑事律师,张俊杰律师是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执业证号12101201110807728,先后荣获“沈阳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等称号,同时担任辽宁省及沈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委委员等职务,核心业务领域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张律师不仅有丰富的被告人辩护经验,还有多年代理被害方索赔的经历,是行业内少见的“既懂辩护又懂索赔”的专业律师,他办理的案件中多起当事人通过合规退赔争取到缓刑、免予起诉等从轻结果,能够针对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最优的退赔方案,避免当事人花冤枉钱,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沈阳本地处理刑事案件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