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起民生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荟生(海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列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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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经查,荟生(海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未经审查的“金芦荟口服液”保健食品广告,且广告中含有“金芦荟口服液让我重回健康……连着喝了三个月的金芦荟口服液后,以前犯一次头疼病,半个月都缓不过来,现在头昏、头痛现象已基本痊愈”“金芦荟改善了我的慢阻肺病、治愈了我多种慢性疾病”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

2025年9月,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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