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份被业内称为“安全母标准”的文件,在时隔八年后迎来了一次全面升级。
与以往不同,这次修订将目光从“设备本身安全”更多地转向了“乘客切身感受”,在乘客束缚、设计计算、无损检测等多维度提出了更严格、更精细的安全要求,尤其对乘客“加速度”和束缚装置分级作出革命性规定——用更通俗的话说:未来的游乐设施设计,不仅要保证“不会掉下来”,更要确保你的身体“受得了”。
乘客“体感安全”首次精细化:加速度分区设防
作为我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领域基础性、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汲取了近年来大型游乐设施事故教训,系统梳理了全国在用大型游乐设施运行痛点,同步对标国际先进游乐设施安全标准,适应行业新技术发展需求,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大型游乐设施全生命周期基本安全要求。
新标准最具突破性的变化,在于将乘客在游乐设施中的加速度耐受性纳入强制设计依据。简单来说,标准为人体在前后、左右、上下三个方向能承受的“推背感”或“失重感”设定了明确的安全红线。
标准将极短瞬间的“冲击加速度”(持续时间<0.2秒)和持续一段时间的“持续加速度”(≥0.2秒)区分开。例如,那种让你“心脏提到嗓子眼”的瞬间失重感,和持续数十秒的强烈超重感,对身体的伤害机制不同,需要分别设限。加速度越强,允许持续的时间就越短。比如,乘客背向承受1.5倍体重的推背感,最多只能持续90秒。若上半身受约束,则可放宽至2倍,同样维持90秒。
束缚装置“对号入座”,关键部件“终身问责”
值得关注的是,标准首次根据设计加速度区域(1~5级) 强制匹配不同级别的乘客束缚装置(安全带、安全压杠、安全挡杆)。例如,最温和的1级区域,可能只需扶手辅助,类似旋转木马。中等刺激的3级区域,安全压杠的位置必须可调节,且操作人员需逐个确认锁紧。最高等级的5级区域(大型过山车、跳楼机等),必须配备两套独立的束缚装置,或一套“失效安全”型装置(即万一某个部件损坏,束缚功能依然有效)。此外,压杠必须自动锁紧,且只能由操作人员释放,以防乘客因好奇或紧张在中途误开。
在设计与使用环节,标准新增多项“硬约束”。比如,设计说明书、计算书、风险评价报告等设计文件资料须保存至设施报废为止。主要受力部件“三类分级”,根据失效后果严重性,将部件分为1类(乘载系统)、2类(运动部件)、3类(支撑结构)。达到设计使用期限后,1类强制更换,2类全面拆检,3类整体检测。增加疲劳寿命底线,主要受力部件疲劳计算寿命不得低于35000小时(含上下客时间)。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结合社会各界反馈意见完善标准条文,加快推进标准正式发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为抓手强化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同步开展标准宣贯、安全科普,督促大型游乐设施生产企业、使用单位严格对标落实安全责任,切实保障群众游乐安全。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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