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退休资格预审(含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一句话政策

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应在职工退休前3至6个月内,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为其办理退休资格预审。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核心条款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政策网址链接

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fl/202011/t20201102_394629.html

办理地点

人社部门经办窗口

受理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

2.缴费年限超过15年;

3.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时间达到国家规定年限。

申请材料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职工人事档案;特殊工种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

办理网址

https://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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