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这辈子,很少笑得那么开心。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整个唐诗里,你找不出比这更快乐的杜甫。他一生写过一千四百多首诗,大部分是愁的——国破、家贫、战乱、流亡、孩子饿死、茅屋被风吹破。他自己都说"艰难苦恨繁霜鬓",苦和恨是他诗歌的底色。但是这一首不一样。
写这首诗的时候,杜甫五十一岁,在成都。那一年是宝应元年,唐军收复了洛阳和郑州,安史之乱眼看就要结束了。消息传到四川,杜甫激动得差点把手里的笔扔掉。他当即写了一首《闻官军收河南河北》——那是他所有诗里最欢快的一首。而"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正是诗中的两句。
"白日放歌",大白天的就唱歌,这在杜甫是不寻常的。他从来是个稳重的、沉默的、把心事往肚子里咽的人。但他今天控制不住了,大白天就放开嗓子唱,还觉得不够,还要喝酒,还要纵情地喝。"须纵酒"的"须"字用得很重,是"必须"的意思。他告诉自己:今天必须喝,不喝对不起这个消息。这种近乎命令式的语气,暴露了他内心深处太久没有这么痛快过了。
更动容的是"青春作伴好还乡"。这里的"青春"不是年纪轻,是大好春光。杜甫想着,趁这个春天,要回老家了。安史之乱爆发后他逃难十年,流落在四川,每时每刻都在想回洛阳。现在路通了,仗打完了,春天也到了,一切都刚刚好。他用"好还乡"三个字,轻描淡写了一个流亡者的全部渴望。但你知道那份轻描淡写底下,埋着多少年的失眠和眼泪。
酒在杜甫的诗里,通常是苦的。"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越喝越觉得命苦;"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喝酒都要赊账,穷得叮当响。但"白日放歌须纵酒"里的酒,是杜甫这一生难得的甜酒。它不是借酒消愁,也不是以酒壮胆,是纯粹的、没有杂质的、孩子般的喜悦。他端起酒杯的时候,终于不用再想流亡、再想饥饿、再想那片回不去的故土了。故土在回来的路上,而他,终于可以笑着喝这一杯了。
有人可能会说,不就打胜仗了吗,至于高兴成这样?如果你知道杜甫在这十年里经历了什么——被叛军关在长安,冒死逃出来,一路乞讨走到四川,小儿子在家饿死——你就会明白,那一杯酒的重量。那是一个被命运反复捶打的人,在锤子终于停下的时候,颤巍巍地举起了杯子。
后来杜甫没能真的回到家乡,他死在湘江的一条船上。但那句"白日放歌须纵酒"留了下来,像一个珍贵的标本,让我们看到一个苦了一辈子的人,也曾有过阳光灿烂的片刻。酒这东西很神奇,它可以装下最深重的愁,也可以盛住最纯粹的欢喜。杜甫那一杯,盛的是后者。那一口喝下去,半个大唐的阴霾都散了,他终于在白发苍苍的年纪,做回了一个唱着歌儿想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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