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文旅局公示两起涉旅处罚案例 旅行社不签合同、导游违规委托他人带团受罚

近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例公示(三),曝光两起旅游市场违法案件,涉及旅行社未签订旅游合同、导游未经许可委托他人提供导游服务、无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等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主体相继被处以罚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介绍,第一起案件线索来源于市长热线投诉。丽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查确认,丽江童话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在 2026年2月21 日接待游客郭某某一行两人时,未依法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该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丽江市文旅局于 2026年5月 25日对该旅行社处以2万元罚款。

另一起案件由执法人员日常市场巡查发现。2026 年4月14日至15日,导游桑某某承接 16 人旅游团队泸沽湖段行程接待工作,在未经旅行社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团队导游接待工作委托给不具备导游资质的杨某某。

执法部门认定,导游桑某某存在未经旅行社同意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违法行为;杨某某未取得导游证擅自从事导游活动。依据《导游管理办法》《旅游法》相关条款,文旅局对桑某某罚款2500元,对无证从事导游活动的杨某某罚款5000元,处罚决定于2026年6 月 5 日作出。

丽江文旅提醒广大游客,参团出游务必主动与旅行社签订规范旅游合同,妥善保管合同、付款凭证;如遭遇无证导游、违规转交带团等问题,可通过政务热线、文旅投诉渠道维权。同时警示旅游从业者,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规范旅游合同签订、导游委派流程,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