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车祸后离开现场,一律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吗

发生车祸后离开现场,绝对不是一律都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逃逸的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主客观两个核心要件,缺少任何一个都不能认定为逃逸。

逃逸的核心本质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客观上有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逃避救助义务的目的,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只是客观上离开了现场,但主观上根本没有逃避责任的目的,甚至离开现场是为了更好地履行救助义务,那就绝对不应该被认定为逃逸。

二、不知道发生了轻微剐蹭而离开现场,会被认定为逃逸吗

如果确实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主观上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就不会被认定为逃逸,但如果当事人明知发生了事故却谎称不知道,就会被认定为逃逸。

从司法实践来看,交警判断当事人是否“明知”,不是只听当事人自己怎么说,而是会结合客观证据综合判断:首先看事故的严重程度,如果是比较严重的碰撞,车辆有明显的损坏或者变形,碰撞声音很大,正常人都能感觉到,当事人却说自己不知道,一般不会被采信;如果只是非常轻微的剐蹭,比如后视镜轻轻碰了一下,车辆几乎没有痕迹,碰撞声音很小,结合当时的路况、天气、车内播放音乐等情况,确实有可能没有察觉,这种情况就不会认定为逃逸。其次看当事人离开现场之后的行为,如果当事人离开现场之后正常行驶,没有突然加速、绕路、更换车牌等异常行为,之后接到交警电话马上配合调查,也会被认定为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事故;如果当事人离开现场之后有明显的逃避行为,比如马上洗车、更换被剐蹭的部件、把车停到偏僻的地方藏起来,那就会被认定为明知事故发生而故意逃跑。

三、为了送伤者去医院而离开现场,会被认定为逃逸吗

绝对不会,为了及时抢救受伤人员而离开现场,不仅不是逃逸,反而是法律明确鼓励和要求的行为,只要离开现场是为了救治伤者,并且之后主动报警配合调查,就不可能被认定为逃逸。这一规则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生命权高于一切,救助伤者是交通事故发生后最重要的事情,任何制度设计都不能阻碍伤者得到及时救治,如果因为送伤者去医院就被认定为逃逸,那所有驾驶人都会为了避免被认定为逃逸而不敢挪动伤者,只会在原地等交警,最终可能导致很多伤者因为错过最佳救治时间而死亡,这显然违背了逃逸制度的立法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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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桑海律师

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专业、诚信。专业、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