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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滁州”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活动,检测过程不合规、检测数据异常,出具机动车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来安县永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被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11.6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滁环﹝来﹞罚﹝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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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企业未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活动,检测过程不合规、检测数据异常,出具机动车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企业作出以下处罚:

1.罚款11.6万元;

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据天眼查显示,来安县永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是一家以从事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信用滁州、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