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远足径有了专门的管理“规矩”。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深圳市远足径管理规定》(深城管规〔2026〕1号,以下简称《规定》),共二十一条,将于2026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这是深圳首部针对远足径管理的专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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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山海连城”计划推进,鲲鹏径等标志性远足路径相继建成开放,远足径日益成为深圳的城市绿色名片。但使用频率急剧增加的同时,步道维护不规范、管理职责不清、安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也随之显现。《规定》的出台,正是为了补上这块制度短板。

谁来管?针对远足径线性跨度大、穿越多种权属和管理职责土地的特点,《规定》构建了“市级统筹协调、专业部门分管、属地政府主责、部门协同联动”的职责体系。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全市远足径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水务部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远足径管理工作;各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属地原则,承担辖区远足径日常监管主体责任。对归属不同部门管理的远足径,可以结合实际由相应部门管理,也可以由相关部门委托一个部门实施相对集中管理,有效避免了“多头管理”或“管理真空”的问题。

怎么管? 《规定》要求远足径管理部门应当保持各类步道对自然环境的最小扰动,以手作工法为主建设及修复,保持全线完好、畅通、干净整洁。手作步道秉持“就地取材、维持天然泥径、外观不留痕迹”的原则,最大程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在环境卫生方面,建立“日常巡查清理+每周深度清洁+节假日专项清理”的分级保洁机制,要求节假日或人流量超设计容量后专项清理,体现了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此外,《规定》还明确了设施设置与维护的详细要求,包括标识标牌(中英文双语)、环境卫生设施、公益性服务设施等。

安全怎么保障?

构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机制。《规定》要求远足径管理部门履行多项安全管理职责,包括在悬崖、陡坡、滑坡、落石等风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在河湖岸线区域根据水位变化合理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非开放区域设置禁止进入标识标牌;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管理;按路段评估游客量,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提醒、限流、分流等。同时,要求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完善应急救援联络渠道,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

设置特殊情形管理措施。针对近年来频发的恶劣天气下人员被困事件,《规定》明确,当遭遇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时,远足径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依据实际情况限制或禁止人员进入远足径管理区域。因城市建设等情况需要临时借占用或封闭远足径的,应当设置临时替代路线,保障远足径贯通,期满后及时恢复原状。

哪些行为被禁止?《规定》以“负面清单”方式明确了公众在远足径管理范围内严禁的八类行为,涵盖消防安全(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上山)、环境卫生(随意丢弃、堆放垃圾)、公共财产(破坏设施)、生态保护(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包括采摘、砍伐植物,违法捕捉、惊扰、投喂野生动物等)、人身安全(进入未开放区域)、景观秩序(违规张贴、喷涂、张挂商业广告)、通行安全(擅自骑行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以及其他不文明、不安全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此外,《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志愿者巡查制度和公众监督热线,倡导环保徒步理念,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格局。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陈荣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