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7月23日,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396,证券简称:宏景科技)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出席股东代表超半数表决权股份,议案以99.98%的高赞成率获得通过,彰显股东对公司资金使用规划的广泛认可。
会议于当日15:00在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8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欧阳华主持。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8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883,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571%,符合法定表决比例要求。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3名,代表股份88,932,515股,占总股本的41.3785%;网络投票股东285名,代表股份22,951,055股,占总股本的10.6787%。中小投资者(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股东)出席284名,代表股份1,653,014股,占总股本的0.7691%。
议案表决结果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获得压倒性支持,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类型 同意股数(股) 占比 反对股数(股) 占比 弃权股数(股) 占比 全体股东表决 111,856,750 99.9760% 17,420 0.0156% 9,400 0.0084% 中小股东表决 1,626,194 98.3775% 17,420 1.0538% 9,400 0.5687%
公司表示,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议案的顺利通过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法律意见
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包括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宏景科技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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