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仅退款”本是电商平台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出的便利措施,然而却有人对此动起了“歪脑筋”。近日,湖南衡山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使用AI软件,伪造榴莲、车厘子等高价水果腐烂图片,以商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利用平台“仅退款”规则,诈骗商家货物的案件。警方介绍,由于该男子的行为,当时多个电商平台将衡山县列为高风险地区。(7月23日央视新闻)
因为一人利用“仅退款”进行诈骗,导致全县被平台“拉黑”,群众网购不到榴莲车厘子。关于此事,有网友拍手称快,认为诈骗者可恶,就应该惩罚。有网友说,“买卖自由,不能强买强卖,商家选择不卖给你是正当权利。”该留言获得数百个点赞。对此,我不敢苟同。
有人利用“仅退款”诈骗商家货物,这是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实际上,涉事人员谭某某因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是他咎由自取。可是,平台岂能因为一人犯罪,而将全县“拉黑”,让广大当地群众受牵连,无法网购榴莲车厘子?如此“连坐”,究竟是在“震慑”,还是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至于“买卖自由,不能强买强卖,商家选择不卖给你是正当权利”的说法,更是经不起推敲。商家有权利在平台上销售产品,但无论是商家还是平台,都没有权利将消费者分成三六九等,更没有资格对某个行政区域进行无差别惩罚。这无异于告诉所有人,某某地方的人都不是好人,不要卖东西给他们。这难道不是“连坐”和“地域黑”吗?
的确,有些商品不是面向所有人进行销售的,商家和平台可以依法限定买家的“准入条件”。比如,有些商品是儿童、未成年人不宜购买使用的,商家、平台可以作出相应限制。可是,对某个区域的所有人员进行无差别惩罚,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再说,因为一个人诈骗,就将一个县“拉黑”,“一竹竿打死一船人”的逻辑也太荒谬。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全国各地利用“仅退款”或别的方式进行诈骗的,何止一人,何止一个地方?难道要将所有地方都“拉黑”不成?试问,这哪里是维护商家权利的正确姿势?分明是平台“抖威风”的胡乱作为罢了。
平台越大,责任就越大,而不是脾气越大。耍大牌的平台无法做大,更无法持久,因为消费者永远有权利“用脚投票”,法律也应该出手制裁平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文/李蓬国)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