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2 日傍晚,国家联采办发布《第 12 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 2 号)》,随公告发布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 12 批)采购文件》(GY-YD2026-1),宣布开展第 12 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仍是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
第十二批国采是历次国采规模最大的一批,共纳入65个品种。
各大品种的竞争压力不容小觑。
截至7月22日,第十二批国采平均每个品种有15家企业参与竞争。其中,竞争相对缓和的品种也有6家企业参与,涉及卡铂注射剂、达肝素注射剂、氨溴索吸入剂等品种,本批次不存在仅一家企业参与的独家品种。而竞争最激烈的伏诺拉生,参与企业数量达到58家,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整体来看,本轮国采多数品种均面临较充分竞争,企业中选不仅考验报价能力,也考验成本控制和供应保障能力。
至此,第十二批国采正式进入申报阶段,企业需要关注后续几个关键环节,包括报名、资格审核、报价以及信息公开等。
各企业需要注意的时间点——
报价材料递交以及报价信息公开。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品种的入围企业数量将根据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实际申报企业数量确定,而非按照前期报量企业数量计算。
其中,实际申报 企业数为1家或2家的品种作流标处理。
从前期医疗机构报量情况来看,65个品种中最低也有6个企业厂牌对应医疗机构填报需求,但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机构报量对应的企业数量并不等同于最终申报企业数量,只有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申报的企业,才会计入实际申报数量。
02
如何确定拟中选?
第十二批国采设置三类拟中选路径。
首先,符合价格要求的入围企业可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其次,未满足规则一但接受最高拟中选价格的入围企业可补充中选;此外,部分未入围但符合需求量、顺位及价格条件的企业,也可通过规则三获得拟中选或视同中选资格。
规则一,达到价格要求的入围企业直接拟中选。
规则二,未满足规则一但接受价格要求,可补充拟中选。
规则三,给予部分未入围企业“补充中选”机会。
在采购量分配方面,本轮国采设置了单企业采购份额上限。若单个企业首年约定采购量超过该品种全国填报需求量的50%,将按比例压缩至50%,以避免竞争企业较少的品种出现单一企业占据过高市场份额。
此外,针对曲马多注射剂、艾司唑仑口服常释剂型、吡仑帕奈口服常释剂型等特殊品种,采购量上限则按照企业2026年度批准生产计划量的9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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