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部分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驾驶拼装车辆上路,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近日,宿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一位老人因驾驶拼装机动车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经法官耐心释法调解,当庭履行赔偿款13000元,实现案结事了、矛盾清零。
案情回顾
2025年3月,年近七旬的臧某驾驶拼装汽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路口,在左转弯时闯红灯,与朱某驾驶的电动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朱某受伤,两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臧某驾驶依法禁止上路的拼装机动车,且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需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朱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且未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朱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臧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车辆损失等合计30000余元。
释法明理化纠纷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涉案标的额不大、案件事实清晰、责任划分明确,为高效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决定优先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向臧某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情梳理事故因果关系,明确其驾驶拼装车辆、闯红灯均属于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考虑到其年事已高,经济能力有限,法庭组织调解,就是给双方一个协商空间,希望其能拿出诚恳的赔偿方案,积极和对方调解。同时,法官也希望朱某能客观看待自身过错,理性确定赔偿期望值,综合考虑对方年龄、经济状况,在合理范围内作出适当让步,争取一次性了结纠纷,避免诉累。
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居中调解,臧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自愿承担赔偿责任,朱某也同意将赔偿数额降为13000元。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臧某当庭一次性支付各项损失共计13000元,案件顺利审结。
法官提醒
拼装车辆存在制动、防护等多重安全缺陷,无安全保障,属于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闯红灯更是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的高危违法行为。此次案件的高效调解,既快速化解了民事纠纷,也起到了良好的普法警示作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驾驶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则,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严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守护自身与他人的出行安全。
来源:宿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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