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财政局,霸州市、易县、涿州市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2023年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办法》(冀财建〔2023〕165号)、《关于调整河北省2023年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冀财建〔2023〕190号),以及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所提资金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市、县“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 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见附件)。该资金2026年收入分类科目列“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功能分类列“2150517产业发展”。

请按照《河北省2023年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办法》《关于调整河北省2023年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与同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加强贴息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同时,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相关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明细表

2.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绩效目标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