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道路通行环境、遏制涉“老年代步车”事故高发态势,7月19日,娄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发布通告,自即日起开展“老年代步车”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集中整治的“老年代步车”,特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未纳入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无法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无合法上路资质的三轮、四轮低速电动代步车、观光车、残疾人代步车、燃油助力代步车等非标低速车辆。
娄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采取“定点严查+流动巡查、白天严查+夜间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6类违法行为:无牌无证非法上路;超员载人、违规载货;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横穿马路;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人行道乱停乱放;私自加装雨棚、改装灯光、改装车身及电池电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查获的违法代步车,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暂扣车辆;对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等行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多重违法叠加处罚,情节严重者可并处拘留。对拼装、改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依法扣留并依规处置;对拒不配合执法、阻碍执法甚至辱骂殴打执勤人员的,一律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责。对长期占用公共道路停放、无人认领的废旧代步车,统一清理拖移。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非标“老年代步车”的安全隐患,主动摒弃违法出行陋习,严禁销售、购买、非法改装此类车辆。子女家属应主动劝导家中老年人拒绝乘坐违法代步车出行,守护家庭平安。同时,欢迎市民积极举报代步车非法上路、违法载人、占道经营、违规销售等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记者 刘友旺)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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