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爱情是盲目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同居,则是通往坟墓的铲车,毫不留情地把最后一层名为“神秘感”的遮羞布给铲个精光。
在没和林婉同居之前,我对这句玩笑话嗤之以鼻。那时候我们每周见两次面,每次见面我都把自己收拾得像个刚出厂的人形立牌,连头发丝都透着精心打理的蓬松感。在我眼里,林婉是那个永远穿着淡雅长裙、说话轻声细语、生活习惯必定是精致且养生的“神仙姐姐”。
我天真地以为,同居生活就是王子和公主走进了城堡,从此过上了没羞没臊却无比浪漫的幸福日子。
直到那个周一的清晨五点。
当那如同防空警报般刺耳的闹钟声划破寂静,紧接着身边那个原本温软如玉的女人像个弹簧一样瞬间弹射起床,甚至没给我一个缓冲的眼神时,我躺在黑暗中,听着窗外不知名鸟类的惨叫,脑子里只有两个字在无限循环:
傻眼。真的傻眼。
第一章:乌托邦的崩塌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林婉公司的公寓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子重新装修。考虑到我们已经交往了一年多,感情稳定,且双方父母都有意向让我们明年订婚,于是顺水推舟,她搬进了我的两居室。
为了迎接这位“女神”入驻,我提前三天请了保洁阿姨,把家里每一个角落都擦得锃亮,甚至还专门去超市买了香薰蜡烛和新的情侣浴巾。我想象的画面是:晚上十点,我们相拥而眠,早晨八点,阳光洒在枕边,我们迷迷糊糊地醒来,互道早安,然后一起做一顿brunch。
然而,现实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搬家那天是周日。林婉的东西不多,只有几大箱书和衣物。收拾完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我打了个哈欠,正想着是不是该搞点浪漫的入睡前仪式,比如倒杯红酒聊聊天。
谁知林婉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脸色一变,严肃得像个即将奔赴战场的指挥官:“天哪,已经九点十五了!完了完了,今天的一导都要错过了。”
“一导?”我一脸懵逼,“什么一导?你要备课?”
林婉一边把头发利落地扎成丸子头,一边指了指她的手机:“人体生物钟的最佳调节时间是晚上十点,我必须在九点五十之前洗漱完毕,躺在床上做冥想,十点整进入深度睡眠。这是我坚持了五年的‘黄金睡眠法则’。”
我愣住了。以前约会,我们偶尔也会玩得很晚,她虽然会说“要早点睡”,但也从未如此严苛。看来,这才是她的真面目。
“那……那个红酒?”我指了指桌上还没拆封的红酒。
“你自己喝吧,明天周一,我要五点起床。”她头也不回地进了浴室。
五点?我听成了五点半,也没当回事,心想五点半起床确实挺早,但也算正常。于是我一个人尴尬地喝了一杯红酒,为了配合她的作息,我也关了灯,在九点五十躺下了。
那一刻,我以为是浪漫的开始,殊不知是噩梦的序章。
第二章:凌晨五点的噩梦
黑暗中,时间仿佛失去了意义。
我睡得正香,梦里正在大快朵颐地吃着烧烤,突然,一阵急促而暴躁的“滴滴滴滴”声炸响在耳边。
那声音不像是我平时用的那种渐进式轻柔闹钟,它更像是某种催命符,每一声都直击耳膜,让人心脏骤停。
我猛地惊醒,心脏狂跳,还没反应过来,身边就像发生了地震一样——林婉动了。
她没有任何拖泥带水。如果说我起床的过程是“翻滚、呻吟、伸懒腰、赖床、挣扎”的五部曲,那林婉就是一部黑白默片,干脆利落。
“啪”的一声,闹钟在她手指触碰的瞬间停止。紧接着,她掀开被子,像个特种兵一样瞬间坐起,整个过程甚至没有发出一声布料摩擦的噪音。
我看了一眼手机屏幕:05:00。
“卧槽……”我忍不住爆了句粗口,声音沙哑,“林婉,现在才五点……你是要去练晨跑还是去抢劫银行?”
林婉已经穿好了拖鞋,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清明得可怕,完全不像是一个刚睡醒的人,反而透着一股“众生皆醉我独醒”的冷酷。
“五点是大自然最清醒的时刻,阳气生发,适合阅读和运动。”她压低声音说道,语气里居然带着一丝我不理解的虔诚,“你继续睡,我不打扰你。”
说完,她轻手轻脚地走出了卧室,带上了门。
卧室重新恢复了死寂。我躺在床上,刚才那一吓把我的睡意吓飞到了九霄云外。五点钟啊!这可是连路灯都还在犯困的时间啊!
我翻了个身,试图重新入睡,但门外传来了细微却清晰的声音。
先是厨房传来的烧水声,紧接着是那种极有节奏的、轻微的脚步声——她在做晨间瑜伽或者帕梅拉?随后,客厅传来了翻书的声音,偶尔还有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
我闭上眼,脑子里全是她在客厅那个样子:穿着瑜伽服,神采奕奕地读书、拉伸,像个不知疲倦的机器。而我,作为一个正常的、拥有“起床气”的当代青年,在这个时间点被吵醒,感觉整个人都要裂开了。
我熬到七点半,顶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爬了起来。
走出卧室,客厅里窗明几净,窗帘已经被拉开,清晨并不温柔的阳光直射进来。林婉坐在餐桌前,面前摆着一杯黑咖啡和一本书,神采飞扬,甚至还要那个闲心给我煎了一个完美的太阳蛋。
“早安,昨晚睡得好吗?”她笑着问,笑容甜美得让我怀疑昨晚那个五点起床的究竟是不是她。
我看着那个太阳蛋,心里一阵苦涩:“你晚上十点睡,早上五点起,这……这谁顶得住啊?”
林婉眨了眨眼:“这叫‘早睡早起身体好’,你试试就知道了,坚持三天,你会发现自己精神焕发。”
我看着她那张毫无瑕疵、白里透红的脸,再看看镜子里自己那张像是被吸干了精气的脸,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要改变这个局面。
第三章:反击与拉锯战
为了捍卫我的睡眠尊严,接下来的几天,我开始了一场名为“保卫梦境”的拉锯战。
周二晚上,九点半。我看林婉已经在收拾床铺了,便故意凑过去,一脸谄媚地搂住她的腰:“婉婉,难得同居,我们聊聊天呗?你看这月光,这氛围……”
林婉果断地推开我的手,指了指墙上的钟:“九点三十五了,距离我进入REM快速眼动期只有二十五分钟。聊天会增加大脑皮层兴奋度,导致入睡困难。明天早上我要看《经济学人》,没时间聊。”
我:“……”
周三晚上,我试图用“奖励”诱惑她。我买了她最爱的麻辣小龙虾,摆在桌上,香气扑鼻。
“哇,这是欺骗餐吗?”林婉眼睛亮了。
“对啊,吃点宵夜,看个电影,放松一下嘛。”我心想,这下你总得熬夜了吧。
结果,林婉虽然很开心地吃了两只,但在九点四十五分准时停嘴,喝了一大杯温水冲淡味道,然后严肃地对我说:“高钠摄入会导致第二天水肿,我必须立刻平躺,利用地心引力排水。”
说完,她又睡了。
我看着剩下的小龙虾,悲从中来。我不信邪,一个人熬夜吃完了所有小龙虾,喝了两瓶啤酒,以此表示抗议。结果第二天早上五点,那个该死的闹钟又响了。
这简直是精神污染。
周四早上,当闹钟再次响起时,我终于爆发了。我闭着眼,一把捞过林婉的腰,死死地把她按在床上,嘴里嘟囔着:“求你了……让我再死一会儿……再睡五分钟……我不信你不困……”
被我像抱抱熊一样勒住的林婉,身体僵硬了一下,然后叹了口气:“陆鸣,你这是在阻碍我的新陈代谢。”
“我不管!我要睡!”我耍赖,把头埋进她的颈窝,“这就是同居的意义!同归于尽的睡眠!”
林婉无奈地笑了,那是她第一次在早晨五点零五分还在床上。她伸手摸了摸我的乱发,声音柔和了一些:“好吧,那我就躺五分钟。就五分钟。”
那五分钟,是我这几天睡得最香的五分钟。虽然最后她还是像拆弹专家一样从我怀里拆解出去,但那种温存,让我觉得这“殊死搏斗”似乎有了点温情。
第四章:真相时刻
周五晚上,朋友聚餐。我们喝了点酒,回到家已经是十一点。
林婉明显有些打破了节奏的焦虑,她在客厅来回踱步,眉头紧锁:“完了,今天错过了褪黑素分泌高峰期,明天肯定会头痛,皮肤也会变差。”
我借着酒劲,看着她焦虑的样子,突然有些心疼,也有些好笑。我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婉婉,你为什么非要这么严苛啊?同居难道不是为了开心吗?我们现在就像两个时区的人,你是东一区,我是东八区。”
林婉愣了一下,转过身看着我,眼神里闪过一丝委屈:“你以为我想这样吗?”
她拉着我坐到沙发上,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卸下了什么防备。
“陆鸣,你不知道。我以前是个烂脸烂到差点毁容的人。”
我愣住了。我看这她的脸,光滑细腻,完全看不出任何痕迹。
“大三那年,我为了考研,连续半年熬夜到凌晨两三点,那时候我不懂护肤,也不懂养生。结果,我的脸全面爆发,全是痘痘,整个人脸色蜡黄,像生了一场大病。”林婉低着头,抠着手指,“那时候我才意识到,我的身体在惩罚我。后来我看了很多书,研究了生物钟和内分泌,花了整整两年才把脸养回来,把身体调理好。从那以后,我就发誓,绝对不能再过那种失控的生活。”
她抬起头,看着我,眼神认真:“我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尤其是对身体。这种规律的生活,对我来说不是束缚,是救命稻草。如果我不十点睡,五点起,我会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段失控、丑陋、焦虑的日子。”
听完她的话,我心里的那点起床气和戏谑瞬间烟消云散。原来,她那看似不近人情的“军事化管理”,背后藏着的是曾经失控的恐惧和对当下生活的极度珍惜。
我握住她的手:“你怎么不早说?我还以为你是故意折磨我呢。”
“我……我怕你觉得我很无趣,像个老太婆。”她小声说。
“傻瓜。”我把她搂进怀里,“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做得对。不过,咱们能不能商量个折中的方案?”
“什么方案?”
“比如,周末能不能稍微……稍微放纵一下?让我们这对苦命鸳鸯睡到自然醒?”我试探着问。
林婉噗嗤一声笑了:“好吧,周末我们可以赖床到……八点?”
“成交!”
第五章:磨合后的温情
自那晚的交心之后,我们的同居生活进入了新阶段。
我不再试图破坏她的生物钟,反而开始尝试理解并适应她。虽然我做不到晚上十点必睡(这简直是反人类),但我开始在十点关灯,躺在床上陪她聊聊天,然后等她睡着后,我再拿起手机看一会儿电子书。
至于早上五点……我依然起不来。但林婉有了变化。
她把那个催命符一样的闹钟换成了震动模式,放在枕头下。每天早上,她醒来后会亲吻一下我的额头,然后像个忍者一样无声无息地起床。
有时候,我会在迷迷糊糊中感觉到身边空了,然后听到厨房里传来极其轻微的忙碌声。等到七点,我的闹钟响起时,餐桌上往往已经摆好了早餐——有时候是温热的牛奶和燕麦,有时候是她烤好的吐司。
那天早上,我七点半起床,走到客厅。阳光正好,林婉正坐在阳台上,手里捧着一本书,旁边是一杯咖啡。她穿着宽松的家居服,阳光洒在她身上,整个人都在发光。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五点起床也没那么可怕。
我走过去,从后面抱住她:“早安,圣人。”
她笑着回头,把一块面包递到我嘴边:“早安,懒猪。今天感觉怎么样?”
“感觉……”我嚼着面包,看着窗外熙熙攘攘已经开始喧嚣的城市,而在这个小家里,却有一种难得的宁静,“感觉还不错。”
尾声
现在,我和林婉同居已经三个月了。
我依然没有成为五点俱乐部的成员,但我开始学着在晚上十点放下手机,享受睡前的宁静。而林婉,也会在周末的早晨,被我“封印”在被窝里,陪我赖到九点。
那天,朋友来家里做客,看到林婉严格的生活作息,打趣道:“陆鸣,你这是找了个女朋友还是找了个教导主任啊?这日子你怎么过啊?”
我看了看正在厨房切水果的林婉,她听到这话,回头冲我眨了眨眼,眼神里带着一丝狡黠和温柔。
我笑着对朋友说:“这你就不懂了。五点起床的痛苦是真的,但醒来看到她在晨光里为你准备早餐的幸福,也是真的。这种日子,别说傻眼了,就算瞎了眼我也乐意。”
朋友翻了个白眼:“行行行,饱了,饱了。”
我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晚上九点五十五分。
“好了各位,今天的聚会到此结束。”我站起身,开始收拾桌子,像个负责任的勤务兵,“再不结束,我的‘教导主任’就要把我当违纪分子处理了。”
大家哄堂大笑。
关上门,世界归于平静。林婉走过来,自然地接过我手里的果盘,轻轻说了句:“十点了,睡觉。”
“遵命,长官。”
灯光熄灭,黑暗中,我握着她的手。这就是同居吧,不仅仅是荷尔蒙的碰撞,更是两个不同轨道的星球,在漫长的磨合中,找到了彼此引力的平衡点。
哪怕是在凌晨五点的噩梦中醒来,只要有她在,那也是幸福的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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