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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乱堆乱倒、运输抛撒,小区装修垃圾堆积、清运不及时……建筑垃圾治理事关生态安全、城市品质、民生福祉,已成为咸宁重点攻坚事项。

7月21日上午,咸宁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固废处置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宣读《咸宁市建筑垃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7月至8月在全市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整治。

全链条排查整治,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攻坚,全面清零存量问题、遏制增量乱象、补齐设施短板、规范行业秩序,构建“源头可控、运输可溯、处置合规、利用高效、监管到位”的建筑垃圾全链条管控体系,实现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建筑垃圾管理之难,首先难在底数不清、源头失管。

《实施方案》明确,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为单元,对建筑工地、拆迁现场、装修点位、运输车辆、处置场站、闲置空地、河道沿线、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存量堆存、违规倾倒、无序运输、设施缺位、监管漏洞等问题,建立问题、责任、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发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摸清底数的同时,打击力度同步跟进。《实施方案》列出八类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施工单位未备案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无资质车辆违规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密闭、带泥上路、沿途抛洒滴漏;车辆不按规定路线、时段清运,夜间偷运偷倒;随意倾倒、填埋、堆存建筑垃圾;混装生活垃圾、危废、工业固废处置建筑垃圾;处置场站违规运营、超范围收纳;装修垃圾清运企业乱收费、服务敷衍。

建筑垃圾治理,核心在责任,关键在协同。咸宁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固废处置集中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健全市级统筹、属地主责、部门监管、企业主责的四级责任体系,各县(市、区)履行属地首要责任,构建“县(市、区)-乡镇(办)-村(社区)”三级巡查网络;城管、住新、自然资源、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工协作、联合监管,严格执行“谁产生、谁付费、谁处置”原则,对违法违规主体落实“一案三查”,同步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实施联合约束。

全方位补齐短板,让建筑垃圾不再“随处落脚”

建筑垃圾乱象治理,面临处置设施不足的短板。《实施方案》提出,补齐设施短板弱项,全面提升处置保障能力。

各县(市、区)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现状及建筑垃圾产生总量,精准评估辖区处置能力缺口,科学规划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加工厂、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加快推进现有老旧场站升级改造,实现“县域有场站、乡镇有点位、全域能处置”。

所有处置场站需配齐围挡、喷淋、除尘、洗车、监控、称重、分区堆放等设施,严格落实分区收纳、分类处置、常态化保洁、扬尘管控等要求。

对排查发现的各类无序堆存、违规填埋的建筑垃圾存量问题,分类制定清运处置方案,明确时限,有序清零。

针对群众感受最直接的装修垃圾管理问题,《实施方案》拿出具体办法。

——指导小区物业规范设置标准化装修垃圾集中投放点,做到定点、封闭、分类堆放,建立“小区定点投放、企业统一清运、场站集中处置”的闭环体系。

——全面排查装修垃圾清运服务收费标准,严厉整治无资质清运、漫天要价、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清运、拖延清运等乱象,督促企业公开收费标准、服务流程、投诉电话。

——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群、短视频、社区宣讲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投放规范、投诉渠道,引导居民、装修企业规范投放、合规清运。

在备案审批和智慧监管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运输企业、处置企业实行全覆盖备案管理,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一网通办。全面升级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三联单”管理制度,实现源头产出登记、途中轨迹监控、末端核销备案全流程联动。所有合规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定位装置,接入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

全过程法治护航,让刚性约束守护民生福祉

建筑垃圾集中整治离不开法治保障。

7月22日下午,咸宁市城管执法委举行“香城大讲堂”第三十三讲——建筑垃圾全周期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邀请武汉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刘淦专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筑垃圾部分。培训设主会场和县市区分会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培训会上,刘淦围绕法典框架与建筑垃圾定义、污染防治措施与责任体系、资源化利用与绿色发展、法律责任与处罚机制四大板块进行系统辅导。

刘淦指出,法典首次以法律形式界定建筑垃圾概念,覆盖建设施工与居民装修两大源头,涵盖弃土、弃料等物质形态,并将其与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明确区分,确立独立管理类别,为全过程分类管理奠定法律基础。

在责任体系方面,法典确立“污染者付费+全过程管控”原则,明确建设单位经费保障责任、施工单位执行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三方协同形成从资金保障到现场执行再到监督问责的全链条治理格局。

在处罚机制方面,法典对单位违法行为设置阶梯式处罚体系:一般违法处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行政拘留;法典将建筑垃圾管理延伸至个人层面,居民随意倾倒装修垃圾最高可罚一千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样面临行政拘留。

培训会还组织了线上知识问答环节,巩固学习成效。参训人员表示,将坚持学用结合,提升履职能力,精准把握政策标准、法律规范和工作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规范行业管理的具体举措,全面提升建筑垃圾全链条、全周期、全域化、常态化管理水平。

(记者 周阳 通讯员 张冰 龚俊琪 吴江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