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地铁安检政策的同志,他们确实也不坐地铁呀。”

近期,深圳地铁因安检效率问题引起热议,议题更多聚焦在安检快慢的效率问题,实属隔靴搔痒,颇为肤浅。

去年笔者发过一篇《纽约地铁到底有没有安检?》,业已探讨过此议题,今日提炼再讲多几句不同的看法。

大家的问题在于,连 “枪支泛滥、犯罪横行”的美帝,除机场外的交通场景,几无安检。 反观本国,民风淳朴、社会祥和,有司却处处安检,处处提防?

以“人民的生命安全为第一位”去含糊其词,逻辑上显然是无法自洽。

国内的地铁以前也没有安检,也未见太多安全风险。

难道最近些年安全形势有所变化?这不见得。

地铁安检初起实不足十年, 北京及上海的地铁安检始于2008年奥运会,广州的地铁安检始于2010年亚运会,深圳地铁安检应该是始于大运会

那时安检是基于某特定时期的特殊需求,逐渐演变成了常态防范,甚至延伸到了医院等各种机构。

比较开明的广州市,有关部门在2021年发布过《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乘客运输安全检查的通告》政策解读,阐明地铁安检基于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之目的,还“ 借鉴北京、铁路安保经验”,施行依据主要是 《反恐法》中的三十四及三十五条。

更进一步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发布于 2015 年 12 月 27 日。其中,

第三十四条规定:“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应当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五条规定:“对航空器、列车、船舶、城市轨道车辆、公共电汽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营运单位应当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

从这两个条款出发,并不必然推导到今日安检之常态与规模。

咬文嚼字去斟酌,“大型活动及重点目标”,定义是否涵盖日常及所有公交设施?

“加强安全检查”,也未明确需对每一名乘客进行安检啊?

地铁公司出台的管理条例要求常态化安检,看起来于法无据。

你说,过度安检算不算是一种地方及机构的“层层加码”?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这目标并无不妥;不妥之处,在于其实现目标的方式与成本。

这笔庞大的支出,对本就普遍亏损的地铁公司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某种程度上,地铁安检与全员核酸,都是基于免责之需的层层加码,过犹不及。

没有必要把每个人当病毒携带者,也没必要加诸民众“恐怖嫌疑”。

这个举措覆盖者众,耗费甚巨,理应评估风险与概率,成本与效率,决策取其平衡。

毫无疑问,安检是获取安全感的最简单且最笨拙的方式。

即便解除地铁安检,社会也不会出乱子。这点基于国情的“安全自信”,我们应该有。

事实上,现在公共设施处的摄像头和大数据,管控技术绝对是遥遥领先,或可识别潜在的风险,不需如此费时费力,给每日挤地铁的民众添堵。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有些站点因为安检,人龙都能排到站外。

最后,这些支出与亏损还得是财政补贴买单,也是掏大家腰包。

整个国家这么庞大的治理成本,就是这么一坨一坨堆积起来。

或许,决策已带来的沉没成本,才是安检改不掉的主要原因。

简单归纳,“视民如草”与“劳命伤财”之间,尚有很大的算计空间,只是决策者不该将特例视若平常,对成本无动于衷。

我跟朋友聊到这个话题,他说,你可以这么想,纽约这么乱,地铁仍不安检,因为领导不坐地铁啊。

这个说法细想有点道理。

我们这边,制定地铁安检政策的同志,他们确实也不坐地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