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林甸县人民法院)

近日,林甸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多层劳务关系下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实质性化解多方责任争议,避免案件进入一审、二审冗长诉讼程序,切实减轻伤残群众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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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多层劳务关系致责任推诿

王某雇佣原告为钩机司机,从事挖树根工作,工作期间听从张某现场指挥,在协助张某维修车辆过程中眼部意外受伤。经司法鉴定,原告眼部物理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因伤情尚未稳定,视功能损伤暂不具备鉴定条件,后续存在持续复查、手术、康复治疗等不确定支出。

本案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伤者雇主王某、现场指挥人张某两方相互推诿责任,对赔偿比例、后续治疗费承担各执一词。经承办法官研判,若直接开庭作出判决,当事人大概率会提起上诉,使案件进入多轮诉讼周期,影响伤者及时拿到赔偿款,持续治疗。

精准调解:法理相融一次性实质解纷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涉民生案件快调快结工作要求,承办法官秉持一次性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多措并举突破调解僵局。

01

厘清法律关系、释明诉讼风险。

分别约谈伤者、王某、张某三方,梳理雇佣、现场指挥双重法律事实,对照《民法典》侵权责任、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相关规定,明确两方被告均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客观释明一审、二审全流程时间成本及影响持续治疗,眼部恶化再次诉讼风险。

02

统筹当下损失、预判后续风险。

结合原告十级伤残、视功能暂无法鉴定的特殊伤情,调解时不仅覆盖已产生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既定损失,还将后续复查、手术、康复等潜在医疗费用一并纳入核算范围,从根源避免当事人反复诉讼。

03

兼顾各方诉求、柔性平衡利益。

一方面充分体恤伤者伤情,结合其家庭经济困难、急需资金就医的实际困境,优先保障伤者治疗权益;另一方面考量两名被告的经营压力,多轮协调赔偿分摊比例,逐步缩减金额分歧,引导各方聚焦矛盾一次性化解。

经多轮背对背、面对面调解协商,三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两名被告按责任比例一次性支付80%赔偿款项,剩余部分分期履行。原告自愿承诺,今后不再就本次眼部受伤事宜向王某、张某主张任何权利。

法官寄语

一纸调解书,化解的是纠纷,守护的是民生。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我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缩影。面对复杂的劳务关系和未定的后续伤情,我们坚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将未来的潜在风险与当下的现实困难统筹考量,用司法温度融化对立坚冰,让伤者早日拿到“救命钱”、安心接受治疗。

在此,法官也提醒广大劳务提供者与接受者:安全生产是底线,规范用工是保障。劳务提供方应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依法为务工人员购买相关意外保险,筑牢风险“防火墙”;务工人员中也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生意外,双方应秉持互谅互让、换位思考的原则,通过协商、调解等多元解纷机制理性维权,共同守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供稿:审判管理办公室 王阳

编辑:陈 璐

校对:朱明晓

审核:王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