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女士怎么也没想到 精心设计的“防前夫”布局 防住了出轨的丈夫 却没防住参加了一场同学聚会的亲爹

上海的欧阳女士和前夫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不久结婚。婚房是欧阳女士父母用老房子动迁款买的,登记在杨浦区。后来前夫事业起飞,卖了杨浦的房子,贷款换了虹口区大房子,产权登记在欧阳女士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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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前夫出轨了。孩子刚出生,欧阳女士选择原谅。但欧阳女士的父母心里犯了嘀咕,如果欧阳女士夫妻将来一旦离婚,虹口区房子可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于是,一场“确权诉讼”上演了。

十年前的“神操作”

父母起诉女儿女婿,确权70%份额

为了避免房产纠纷,十年前,欧阳女士的父母将女儿、女婿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对虹口区房屋确权。经过法院调解结案,父母享有70%份额,欧阳女士和前夫共有30%。

当时看,这招堪称完美。防住了前夫的野心,保住了父母的出资,给女儿留了退路。之后的日子也算安稳。随后,欧阳女士和前夫又在浦东买了房,卖了虹口区房子(900万),拿800万在浦东附近又入了一套。

没想到,几年后,前夫再次出轨,两人协议离婚。两套浦东房子归欧阳女士,存款归前夫。前夫净身出户。

初恋一出现

亲爹要离婚分房款

欧阳女士一家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平稳度过了。谁成想,父亲前两年参加同学聚会,碰到了初恋情人。从此就经常外出不回家,更发展到逼着要和母亲离婚,还要分虹口区房屋的售房款。

欧阳女士懵了。那房子十年前就卖了!调解书确权的事,父母从没主张过!不是已经过了三年诉讼时效吗?当年打官司是为了防前夫,不是真要让父母分产权啊!

律师解答

对此,欧阳女士咨询了律师。律师解释道,售房款分割依托父母对房屋享有的物权,物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即便时隔十年,父亲仍可凭当年调解书主张分配房款;诉讼时效仅约束借钱还债这类债权纠纷。

想要以并非真实意愿为由推翻当年的确权调解书难度很大。虹口房屋源自杨浦老房,购房与还贷资金均由父母承担,调解协议内容符合常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法院裁判以书面协议、出资事实为准,单纯事后反悔难以得到支持。

若父亲坚持离婚,且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最终能够判离。一方不愿离婚仅会拉长诉讼周期,无法阻止离婚结果。

四人共同签署的确权调解书载明前夫享有房屋产权份额,房产出售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父亲起诉分割售房款时,前夫存在被列为共同被告的可能。即便前夫离婚时选择净身出户,从法律层面依旧有可能被卷入本次诉讼。

最后,律师警示,该案例暴露了家庭财产规划的盲区:‌只防外人,未防家人‌。亲情关系中的财产安排若缺乏清晰界定,一旦家庭成员关系生变(如父母离婚),原本用于防御外部风险的法律手段可能反噬自身。

目前,这场“确权诉讼”正在审理中。

来源 | 上海法治报、新闻晨报

编辑 | 贺 曦

审读 | 杨永坚

二审 | 蔡志军

三审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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